信件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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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水号 | 2026052000276ED90F7 | ||
| 标 题 | 回复政府回信 | ||
| 写信时间 | 2026年05月20日 |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临潭县王旗镇人民政府: 您好!首先,感谢贵单位在百忙之中对我反映的道路通行问题给予了书面回复。但读完回复内容后,我对其中的结论和处理方式,无法理解、也无法接受。回复中明确提到,我家通行的山间土路“地处半山腰,山体坡度较大、地质结构复杂,土层松软且山体易发生零星滑坡,地质条件达不到道路施工标准,强行施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既然贵单位已经确认了这条道路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为何不将其纳入优先整治和改造的范围,反而以“不符合现阶段农村道路项目申报标准,暂无法纳入规划”为由,拒绝解决问题?难道要等发生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安全事故,这条隐患重重的路才能引起重视吗?贵单位提到“前期修整已最大限度改善通行条件,能够保障日常基本出行安全”,但这与我家的实际情况完全不符。前期这条路我们几家联合自费修护好几次,从刚开始的无路可走动员家族几家老小一铲一锄头数月挖出羊肠小道,到后来历经几次自费机械施工才有了如今的所谓便道,但是自费把路修好的代价对于一个农牧家庭来说真的是压力山大,而政府这些所谓这些临时的坑洼平整、路面压实,也是屈指可数,平时滑坡碎石也是自家休整,也只能解决晴天的临时通行问题。我家是独居散户,这条山路是全家唯一的进出通道,雨雪天气路面泥泞湿滑、落石塌方频发,老人突发疾病就医、牛羊出栏运输、中药材外销,每一次出行都要冒着生命危险。这种治标不治本的“日常维护”,根本无法消除根本风险,更谈不上保障基本民生。我完全理解政策有统一的申报标准,也知道农村公路规划有路网布局的硬性要求。但农村道路建设的根本目的,不就是为了解决群众出行难、就医难、产业运输难的问题吗?我家的情况,恰恰是最需要政策兜底保障的群体。如果仅仅因为“居住分散、户数不足”,就将我们这类群众排除在安全出行保障之外,这与“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与乡村振兴、便民利民的初衷,是完全相悖的。我和我的家人,始终愿意全力配合镇村两级的所有工作,之前也已明确承诺,会全力配合道路施工、绝不提出任何无理要求。我们只盼着能修一条安全的路,保障最基本的生存需求,这不是什么过分的请求。 我恳请贵单位能正视我们的实际困难,特事特办,针对我们这类因地质条件特殊、居住分散而被政策标准“遗漏”的群众,开辟专项解决通道,将这条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道路,纳入后续改造规划,从根本上解决我们的出行难题。如果贵单位始终无法解决我的合理诉求,我将依法向上级主管部门继续反映情况,维护我家的基本权益,直到问题得到妥善解决为止。再次恳请各位领导能实地查看、倾听群众呼声,不要让政策标准,成为漠视群众困难的挡箭牌。 申请人:姜万强 2026年5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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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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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 回复内容 | 姜万强先生: 您好!5月20日,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县长信箱留言反映“道路通行”的问题已收悉。针对您对前期回复的疑问、异议及新诉求,我镇重新核查您户道路通行现状、历年处置工作及项目申报情况,结合实地情况与相关管控政策,现详细答复如下: 一、前期道路管护与项目申报情况 经核查,您户通行的山间土路通行条件差、地质风险高属实。为保障您户基本出行,镇村长期开展常态化道路管护,2023年驻村帮扶队对该路段开展平整、压实作业,清理松散土方,改善通行条件。 我镇始终主动争取改造项目2024年专门就该路段改造向上级主管部门专题上报,申请纳入农村道路改造规划。项目入库立项标准,申报未能通过,并非镇村消极作为、忽视群众困难。 二、道路无法拓宽、单独立项改造的核心原因 1.是地质条件不达标。该路段位于半山腰,山体坡度陡、土层松散,地质结构不稳定,常年存在落石、滑坡、路面塌陷等隐患。若强行施工,会扰动山体结构,极易引发重大地质灾害,威胁人身财产安全,无施工的安全基础。 2.是土地属性受严格管控。道路两侧均为基本农田和生态林地,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禁随意开挖、占用和改造,无任何道路拓宽硬化的施工空间。3.是不符合项目申报硬性标准。农村道路立项建设需契合全域路网布局、惠及连片聚居群众。您户为独居散户,该道路仅为单户入户便道,未达到受益规模、建设标准,上级无单户专项立项政策,镇村无权限放宽标准、违规立项。 三、前期搬迁劝导工作情况 鉴于您户居住区域地势危险、唯一通行道路隐患突出且无改造条件,出行风险极大,我镇工作人员多次与您沟通,详细说明道路无法改造的客观原因与安全隐患,诚恳劝导您户搬迁避险,从根源解决出行难题,均未得到您的认可。 四、针对群众实际困难的专项说明 农村道路建设政策以普惠连片群众为核心,有法定立项审批标准,镇村无权突破政策底线违规施工,不存在推诿回避群众诉求的情况。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临潭县王旗镇人民政府 2026年5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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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对象 | 临潭县领导信箱 | ||
| 处理时间 | 2026-05-2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