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流水号 | 20230802004 | ||
标 题 | 冶力关森林公园电瓶车无票据 | ||
写信时间 | 2023年08月2日 | ||
信件内容 | 7月27日下午两点半进入冶力关森林公园坐电瓶车未给票据,认为不合理,有微信付款记录。 |
||
![]()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网友你好;' 8月2日,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县长信箱反映的“冶力关森林公园坐电瓶车未给票据”的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单位执法人员已联系冶力关森林公园电瓶车处,经过了解,森林公园电瓶车服务人员态度差导致游客投诉。园区有票据,当时因态度问题未及时给到游客手中,已责令整改。现森林公园电瓶车服务人员已向游客赔礼道歉,游客对此结果表示满意!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临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4日 |
||
处理对象 | 临潭县领导信箱 | ||
处理时间 | 2023-08-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