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流水号 | 20241109001 | ||
标 题 | 临潭县城关物业公司恶意卡要物业费 | ||
写信时间 | 2024年11月9日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县领导: 我是临潭县城关镇高原商贸城1103的住户,物业费应该是先服务后收费,可是临潭县城关物业公司以后半年7~12月份的物业费未了清为由。拒绝给住户充水充电!水电是事关百姓生存的民生大事。12月未服务,为什么要提前收取,还要卡要。另外物业公司对待住户,没有统一标准,有的人拒交物业费,水电正常充值。有的不提前交费就不予充值!建议县相关部门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监管,不要以不充水电来卡要物业费。只有提供高质量的服务,才能赢得住户好评,才能让住户自愿主动上交物业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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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网民您好: 11月9日, 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县长信箱留言反映“临潭县城关物业公司恶意卡要物业费”的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4年11月12日,接到留言后,县住建局分管领导电话回访您的诉求,并协调物业负责人积极配合处理该留言事项。2024年11月14日,经再次电话回访,确定此次上访诉求已妥善解决。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临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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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对象 | 临潭县领导信箱 | ||
处理时间 | 2024-1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