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流水号 | Ld20171118 | ||
标 题 | 特困救助 | ||
姓 名 | 敏** | ||
性 别 | 男 | ||
手 机 | 183****4586 | ||
地 址 | 卓洛乡******* | ||
邮 箱 | 7*******2@qq.com | ||
身份证号 | 6230**********0611 | ||
发件IP | *************** | ||
写信时间 | 2017年11月2日 | ||
信件内容 | 人大常委领导,我是卓洛乡下园子四社社员,应为乡政府征收土地害我家破妻离,抛弃二岁女儿了,我自己养育女儿一年过,是我无法打工,生活特别贫,希望政府救助,给于今年免交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费,更希望十九大习主席提议(依法治国,政务必纠),还我平民权益! | ||
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根据“两费”相关文件精神,您不符合养老保险免缴政策,但符合医疗保险先缴后补条件政策,切您已享受三类低保3人,每月252元,每季度1008元的最低生活保障。由于您未上缴医疗保险费,所以驳回您的请求 卓洛乡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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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对象 | 临潭县领导信箱 | ||
处理时间 | 2017-11-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