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首页  >  政民互动  >  领导信箱  >  信息详细
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230622001
标    题 商家虚假宣传低糖青稞面
写信时间 2023年06月22日
信件内容

商家在抖音平台宣传低糖青稞面,本人收到货后发现产品上面没有糖的成分含量。本人认为该产品违反食品国家标准《GB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4.1.4.2规定,如果在食品的标签上特别强调一种或多种配料或成分的含量较低或无时,应标示所强调配料或成分在成品中的含量。该产品并未标注其糖含量;并在实物包装上、网页标题及产品详情参数中强调写明:低糖。该商家虚假宣传,诱导特殊人群消费,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财产权。本人进行实名投诉举报,要求工商对商家进行查处,并依法赔偿赔偿消费者以解决此问题。商家名称:甘肃省甘南州临潭县长川乡长川村。

商家地址:甘南州藏王贡绿色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抖音订单编号:2314200144933912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网民您好:

2023年6月25日,你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反映甘南州藏王贡绿色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抖音平台虚假广告宣传的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现场检查、抖音账号查询,你所称该公司在抖音平台上发布的低脂低糖宣传,在我局执法人员检查时商家已删除,该公司负责人说你已经与商家沟通要求赔偿,商家对该条内容立即进行整改删除,执法人员未见到投诉所指的虚假宣传。后执法人向您致电询问情况,您明确告知执法人员青稞面已使用完,不需要退货退款。并在电话里称自身没有不适合使用该产品的疾病,对身体没有造成损害(有电话录音)。后经请示领导依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组织商家和消费者各自委托第三方进行该产品糖分检测,依据检测结果再行处理。消费者不愿意检测,要求微信转账赔偿500元。举报人不以生活消费为目的,而仅从平台上寻找瑕疵进行投诉举报,我局认为投诉人的行为涉嫌恶意举报。按照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甘肃省司法厅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机制和“首微不罚”的规定要求,决定不予行政处罚。

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临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27日

处理对象 临潭县领导信箱
处理时间 2023-0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