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流水号 | 20201224003 | ||
标 题 | 商铺乱占人行道严重影响了交通秩序及行人通行 | ||
姓 名 | 李* | ||
手 机 | 181****5376 | ||
发件IP | ************ | ||
写信时间 | 2020年12月24日 | ||
信件内容 | 县政府领导:你好,我是县城关镇居民,上班期间每天经过城关镇大坡桥饭馆隔壁小鸟电动车专卖店门前,其门前每天都摆满了各类电动车,占用了人行道路,严重影响了交通秩序及行人通行,给过往行人和车辆造成了严重的安全隐患,希望县政府领导督促县相关部门实地核查,谢谢。 | ||
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临潭县人民政府网站网民留言办理单收悉,我单位高度重视,立即对小鸟电动车专卖店占道摆放各类电动车的现象进行了实地查看,同时发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并协助小鸟电动车专卖店店主对摆放在人行道上的各类车辆进行了清理整改,要求店主在以后的经营过程中严格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杜绝占道经营的行为。 特此报告 临潭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0年12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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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对象 | 临潭县领导信箱 | ||
处理时间 | 2020-1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