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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州保障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交办信访投诉问题(*)办理情况 (第 14 批)

2018-05-12 15:07:00   临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点击:[]


201857日,接到甘南州保障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关于群众信访投诉问题交办通知(州协调联络组发[2018]23号)后,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主要领导第一时间作出批示,58日,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组织信访、国土、环保、安监、水电、公安、农牧、林业和王旗镇政府等部门主要负责人赶赴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现将办理情况公示如下:

受理编号25:“临潭县王旗镇唐旗村何学礼、朱五斤等人带领亲属及家属私采滥挖,破坏草地和林地,在业木湾社四家湾、虎龙口下梁、小业木滩等多处林地及草地乱开荒开林,严重破坏生态环境,造成水土流失和自然资源破坏,对水源地造成严重威胁”。

核实处理情况:经调查,举报人称“临潭县王旗镇唐旗村何学礼、朱五斤等人带领亲属及家属私采滥挖,破坏草地”情况属实;“破坏林地”情况不属实,经林业部门现场勘查,该投诉点不属于林地范围;“严重破坏生态环境,造成水土流失和自然资源破坏,对水源地造成严重威胁”情况不属实

虎龙口下梁属于草地,附近无水源地,杜五斤等六户共开垦土地面积1.5亩,下四家湾和小业木滩属于移民后无人耕种的弃耕地,共开垦面积1亩。开挖点距离该村水源地约一千多米,不存在威胁水源的问题。针对该违法事实,首先由王旗镇党委政府召集开垦草地,破坏生态植被的群众,由相关职能部门宣传了当前国家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并进行了批评教育和处罚;其次国土部门现场下达了《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要求停止违法行为,种植草籽,恢复植被原貌;再次畜牧草原工作站根据《草原法》第66条规定,依法对杜风合、杜召玉、杜五斤、杜金辉、何金平5位当事人下达了《行政处罚当场决定书》,并处罚金2000元,限7个工作日之内恢复草原植被。

 

 

 临潭县保障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协调联络领导小组 (代)                            

                          20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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