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州卫生计生委《关于城市饮用水监测结果在政府网上公布的通知》(州卫函〔2018〕9号),县卫计局组织县疾控中心、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所完成了2018年第二季度城市饮用水监测工作,现报告如下:
一、监测目的
为掌握我县城市饮用水卫生安全状况,根据《甘肃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甘政发〔2015〕103号)、《甘肃省疾控中心关于印发< 全省饮用水水质卫生建设技术指导意见>的通知》(甘疾控公卫发〔2017〕470号)等文件要求,对2018年第一季度城区供水管网出厂水、末梢水以及城区二次供水点水样进行抽样检测。
二、监测范围
临潭县城区1个市政供水管网出厂水、末梢水,洮州宾馆、金洮名苑、临潭饭店、兴洮苑、临宾小区、高崖小区、运管家属楼、糖烟酒小区等8个二次供水点水样开展实验室检测。
三、监测时间和数量
第二季度(4-6月份)共10份市政供水管网出厂水、末梢水、二次供水点水样。
四、检验及结果判定依据
饮用水检验依据为《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2006),判定依据为《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五、检验结果
每份水样共检验32个项目(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耗氧量、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硝酸盐氮(以氮计)、总硬度(以碳酸钙计)、硫酸盐、氯化物、氧化物、解性总固体、砷、铬(六价)、铝、铁、铅、锰、锌、镉、铜、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数、耐热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氨氮、挥发性酚、氰化物、硒、汞、余氯),各项指标均符合国家标准限值规定。
检测结果显示,第二季度10份城市饮用水样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附:1、2018年第二季度城市饮用水卫生检测结果汇总表
2、检测报告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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