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护范围:
1、羊永明墓群:以墓群北面墙根、南面墙根、西面山坡底部,东面路边墙根为保护范围。
2、巴杰张氏民居:以民居周围原墙根为保护范围。
3、窑头三角城城址:以城址周围城墙向外延伸15米为保护范围。
4、磨沟墓群:以墓群周围10米为保护范围。
5、边江河暗门遗址:以遗址周围4米为保护范围。
6、王旗遗址:以遗址向北延伸至民居区、南延伸至中寨村地头、西延伸至民居区,东延伸至洮河边为保护范围。
7、石旗崖墓群:以墓群周围20米为保护范围。
8、谢家坪墓群:以墓群周围10米为保护范围。
9、武氏民居:以民居原墙根为保护范围。
10、林氏民居:以民居原墙根为保护范围。
11、双河堡堡址:以堡址周围3米为保护范围。
12、冶力关新城堡:以北面城墙根外3米、西面原墙根、南面至民居墙根、东面至堡子村文化广场为保护范围。
13、池沟水磨:以水磨周围5米为保护范围。
14、海家磨:以水磨周围5米为保护范围。
15、鸣鹤城址:以原城址外5米为保护范围。
16、新城武氏民居:以民居北面靠城墙根、南面原墙根、西面靠城门,向东延伸2米为保护范围。
17、西道堂大房子:以大房子周围原墙根为保护范围。
18、新城西街清真寺:以清真寺周围原围墙根为保护范围。
19、哈尕滩山城堡址:以堡址周围向外延伸10米为保护范围。
20、侯显墓:以墓地周围3米为保护范围。
21、玛奴寺:以玛奴寺周围围墙根为保护范围。
22、城关清真南大寺:以该寺周围墙根为保护范围。
23、临潭清真老南寺:以该寺周围墙根为保护范围。
24、启西中学校舍:以原房屋根基为保护范围。
25、城关清真上寺:以上寺周围原墙根为保护范围。
26、城关清真华大寺:以华大寺周围原墙根(包括围墙)为保护范围。
27、城关洮州农民文化宫:以原址房屋墙根为保护范围。
28、城关五小大门:以原址北面向外延伸2米、南面围墙墙根、西面墙根、东面向外延伸3米为保护范围。
29、城关基督教会:以原址周围墙根为保护范围。
30、江可河寺院:以建筑周围向外延伸5米为保护范围。
31、红堡子刘氏民居:以建筑周围墙根为保护范围。
二、建设控制地带
1、羊永明墓群:以墓群北面墙根、南面墙根、西面山坡底部向外延伸2米,东面路边墙根为建设控制地带。
2、巴杰张氏民居:以民居周围原墙根为建设控制地带。
3、窑头三角城城址:以城址周围城墙向外延伸30米为建设控制地带。
4、磨沟墓群:以墓群周围向外延伸30米为建设控制地带。
5、边江河暗门遗址:以遗址周围10米为建设控制地带。
6、王旗遗址:以遗址向北延伸至民居区、南延伸至中寨村地头、西延伸至民居区,东延伸至洮河边为建设控制地带。
7、石旗崖墓群:以墓群周围30米为建设控制地带。
8、谢家坪墓群:以墓群周围20米为建设控制地带。
9、武氏民居:以民居原墙根为建设控制地带。
10、林氏民居:以民居原墙根为建设控制地带。
11、双河堡堡址:以堡址周围5米为建设控制地带。
12、冶力关新城堡:以北面延伸至堡子停车场、西面原墙根延伸5米、南面至民居墙根、东面至堡子村文化广场为建设控制地带。
13、池沟水磨:以水磨周围10米为建设控制地带。
14、海家磨:以水磨周围10米为建设控制地带。
15、鸣鹤城址:以原城址外15米为建设控制地带。
16、新城武氏民居:以民居北面靠城墙根、向南延伸1米、西面靠城门,向东延伸5米为建设控制地带。
17、西道堂大房子:以大房子周围原墙根为建设控制地带。
18、新城西街清真寺:以清真寺周围原围墙根为建设控制地带。
19、哈尕滩山城堡址:以堡址周围向外延伸20米为建设控制地带。
20、侯显墓:以墓地周围5米为建设控制地带。
21、玛奴寺:以玛奴寺周围围墙根为建设控制地带。
22、城关清真南大寺:以该寺周围墙根为建设控制地带。
23、临潭清真老南寺:以该寺周围墙根为建设控制地带。
24、启西中学校舍:以原房屋根基为建设控制地带。
25、城关清真上寺:以上寺周围原墙根为建设控制地带。
26、城关清真华大寺:以华大寺周围原墙根(包括围墙)为建设控制地带。
27、城关洮州农民文化宫:以原址房屋墙根为建设控制地带。
28、城关五小大门:以原址北面向外延伸5米、南面围墙墙根、西面墙根、东面向外延伸5米为建设控制地带。
29、基督教会:以原址周围墙根为建设控制地带。
30、江可河寺院:以建筑周围向外延伸10米为建设控制地带。
31、红堡子刘氏民居:以建筑周围墙根向外延伸3米为建设控制地带。
临潭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