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水利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甘水财务2023)87号)250万元,《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甘财农2022)111号)725万元。
现将本方案进行公示(附后),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自2023年3月4日至3月10日,共7天,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县财政局、县水务局反映。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并提供联系人、联系方式,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联系人:县水务局闫祥3121609
提前下达2023年度第一批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表
序号 |
项目类别 |
项目名称 |
分配资金(万元) |
1 |
水旱灾害防御 |
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 |
193 |
2 |
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
山洪灾害防治建设维修养护 |
32 |
3 |
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
水资源刚性约束与调度(节水补助) |
45 |
4 |
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
水资源刚性约束与调度(水资源管理) |
55 |
5 |
水资源保护与修复治理 |
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 |
400 |
6 |
水利发展资金 |
中部片区供水 |
2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