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问题编号4:(第四项)2018年,全省考核区县的12个市州,有9个没有按照中央要求,重点考核限制开发区域的农业空间和生态空间规模质量、土壤环境治理、生态产品价值、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执行等相关指标,反而继续考核地区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工业、财政收入等经济指标。尤其是庆阳、陇南、张掖、金昌等4市,长期不严格落实国家对限制开发区域不考核地区生产总值、工业等指标的要求,GDP “紧箍咒”迟迟卸不下来。
整改目标: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定不移地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坚决破除简单以地区生产总值及增长率论英雄的发展观和政绩观,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及省委关于推动绿色发展的决策部署上来。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发改局
整改情况:
我县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甘肃省要“卸下GDP的紧箍咒,套上生态环保的紧箍咒”的重要指示,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严格落实中央组织部《关于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改进政绩考核工作的意见》,。从2020年起,我县和各乡镇、各部门未签定目标责任书,对地区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工业、农产品生产、财政收入和城镇化率等指标不签订目标责任,不做考核。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完善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若干意见的实施方案》,临潭县作为禁止开发和限制开发的重点生态功能区,从2020年起,明确对各乡镇地区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工业、农产品生产、财政收入等指标不签订目标责任,不做考核。
整改结论:已完成2020年整改任务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临潭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23日至2020年12月27日,共5天。
受理部门:临潭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公室
联系电话:0941-3121631
联系地址:临潭县城关镇西大街74号
临潭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公室
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