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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潭县人民政府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五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2020-12-25 16:20:00   临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点击:[]

根据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问题编号5第五项绿色发展约束性指标落不下去。《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是全省“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的行动纲领,包含资源环境10方面16项约束性指标,本应刚性要求,但一些市州出台的规划纲要却打折扣,资源环境类约束性指标内容普遍存在缺项漏项或降低标准的问题。其中庆阳、张掖、甘南等市州缺项漏项严重,庆阳市甚至将环境空气质量、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比例等约束性指标擅自调整为预期性指标。

整改目标:强化绿色发展各项指标的刚性约束作用,健全资源环境类约束性指标考核体系,严把政策关、投资关和生态环境保护关,科学统筹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关系全力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有效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发改局

整改情况:

(一)严格对照《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包含资源环境10个方面16项约束性指标和《甘南州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中提出的16项约束性指标,把推进绿色发展落实到本县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及各专项规划中,对照规划内容查漏补缺,对标对表,逐一完善。

(二)按照县委、政府印发关于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安排意见》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了规划编制时间进度和工作重点。同时下发通知给相关部门,要求在编制全州“十四五”专项规划时,加入绿色发展的约束性指标,继续将强化健全资源环境类约束性指标考核体系,全力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有效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三)围绕专项规划编制涉及的部门和工作分工,制定绿色发展重点工作和任务目标,细化到具体负责人,建立任务清单,不断健全强化资源环境约束性指标考核体系。

整改结论:已完成2020年整改任务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临潭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1223日至20201227日,共5天。

受理部门:临潭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公室

联系电话:0941-3121631

联系地址:临潭县城关镇西大街74号

      

                                                                临潭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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