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首页  >  魅力临潭  >  走进临潭  >  社会事业  >  正文

药政管理

2023-04-10 11:03:49   临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点击:[]

                                             

   

根据甘肃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甘机编办通字〔2001〕77号)文件,临潭县药品监督管理分局于2001年12月30日成立,为甘南州药品监督管理局派出机构。主要职责是:在上一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的领导下,负责对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的研究、生产、流通、使用进行行政监督管理。  

2005年5月,根据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甘食药监〔2005〕122号)文件,临潭县药品监督管理分局更名为临潭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甘南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直属机构,在原定职责的基础上,增加对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监管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开展对重大事故查处的职责。现有人员4人。机关设:办公室、药品市场监管股、综合监管股(医疗器械、药品安全、法规监督),食品安全协调监察股。服务宗旨:依法监督、科学公正、廉洁高效、行为规范。  

   

第二节  药品管理与监督  

   

    (一)药品管理:  

临潭县药品监督管理分局成立后,筹备组共3人,敏永成同志为筹备组副组长,主持工作。当时在经费少、无车辆的情况下,对全县涉药单位进行了摸底调查,掌握了详实的数据。  

2002年全县仅有药品经营单位15所,且管理混乱,有的名存实亡,从药人员28人,药品使用单位149所,从药人员165人,农村群众买药难,买药贵的现象日趋明显,假劣药品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为此,临潭县药品监督管理分局克服人员少,经费不足等困难,加大对全县药品市场的整治力度,严厉打击了销售假劣药品的违法犯罪行为;举办了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药品质量管理人员法律法规培训班;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印制了《临潭县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药品购进验收记录》等,下发各涉药单位。首先从规范购药渠道上保证了药品的正规、合法、质量可靠。其次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规定,对生产日期超过5年的药品进行了调查,根据省、州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对单批号药品进行了清理;截止2006年底,经过全局职工的努力和社会各界的支持,药品经营企业发展到了60家,87.5%的乡(镇)有了药店,16.3%的行政村有了药店,56%的行政村有了药品供应点。县、乡(镇)35家药店都通过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工作。基本上解决了全县各族群众用药难,用药贵的现状。  

    临潭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经营企业中,开展“诚信药店”建设,在县、乡级医疗单位开展“规范药房”和“合格药房”创建活动,截止2006年底,全县已有四家药店,一家县级医疗单位和一家乡级医疗单位分别荣获甘南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诚信药店”、“规范药房”、“合格药房”荣誉。  

    (二)药品监督:  

     1、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初具规模。开展辖区内药品不良反应(简称ADR)报告和监测工作,普及全民安全用药知识,提高了药品经营、使用单位按时上报药品不良反应的自觉性。同时将3所县级医疗机构和78所小型医疗机构为重点监测点,药品经营单位和其它小型医疗机构为一般监测点,至此全县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初步建立。  

    2、实施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由于农村药品市场流通体系不健全,监管力量不足等因素,假劣药品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对此,临潭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执法人员进入农村,开展了药品监管和供应现状调查,了解和掌握了药品经营、使用管理情况,建立监督网和供应网,逐步推进农村“两网”建设。全县聘请药品协管员19名,信息员123名,使全县16个乡镇的141个行政村有了药品信息员,形成了县、乡、村三级药品监督网络。其次,狠抓了农村供应网络建设,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人员到农村开办药店,方便群众能买到质量可靠、价格低廉的药品。截止2006年底全县14个乡镇建立了药店,101个行政村有了药品供应点,确保了农村群众用上安全有效的药品。  

    3、依法查处销售、使用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行为。临潭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坚持“以监督为中心,监、帮、促相结合”的工作方针,把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作为重点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行为,近几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000余人次,车辆300余台次,深入全县涉药单位监督检查药品、医疗器械,没收假劣药品730余种,11600余盒(袋、瓶),货值18000余元,罚款15400余元,依法取缔无证经营药品2户,引导医疗单位进行自查,监督销毁生产日期超过5年的单批号药品140余种1000余盒(袋、瓶),货值39000余元,过期医疗器械15种8300余盒(个、包),货值5000余元,并对从无资质购进医疗器械的单位进行了处罚,没收医疗器械3200余套,货值1500余元,罚款7300元,从而净化了药品、医疗器械市场。  

    4、加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属于特殊药品,它具有两重性,用之得当,可减轻患者痛苦,使用不当,则会中毒或成瘾,危害人体健康。对此在执法人员的监督下,列表造册,现场销毁了生产日期超过5年的单批号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27种,货值5300余元。  

   

 第三节  食品安全监管  

   

     2005年5月,按照国务院关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当地食品安全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本地区的食品安全监管和整治工作”的要求,临潭县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17个职能部门组成的临潭食品安全工作委员会,县政府主管县长任委员会主任,办公室设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县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监管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开展对重大事故的查处。  

   县人民政府下发了《临潭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临潭县食品放心工程三年(2005—2007)规划》,制定了《临潭县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制度》、《临潭县食品安全信息报送与发布信息制度》等,组织、协调有关成员单位在“五一”、“十一”、春节等节假日开展了食品安全联合检查和专项检查,确保了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