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31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庆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请批准的《庆阳市机动车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和停放管理条例》进行了审查,现决定予以批准,由庆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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