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的公告 | ||||||||||||||||||||||||||||||
2022-06-15 发布: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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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加大创业补贴政策落实力度,根据《《关于转发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的通知》(州人社字﹝2019﹞181号)文件精神,决定从6月1日起开始受理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人员范围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户口为临潭籍,且在临潭县境内从事个体经营或自主创业人员,包括:脱贫劳动力、退役军人、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和农民工等返乡创业人员。 二、申请所需要资料及申请条件 (一)脱贫劳动力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申领人身份证复印件; 2.脱贫户有关证明; 3.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申领人必须是注册法人代表); 4.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人社局申领、乡镇申领或公告附件打印); 5.个人真实性承诺书(人社局申领、乡镇申领或公告附件打印); 6.法人账号复印件(必须为社保卡)。 (二)退役军人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申领人身份证复印件; 2.就业创业证》(在人社部门办理)复印件; 3.《退伍证》复印件; 4.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申领人必须是注册法人代表); 5.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人社局申领、乡镇申领或公告附件打印); 6.个人真实性承诺书(人社局申领、乡镇申领或公告附件打印); 7.法人账号复印件(必须为社保卡)。 (三)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申领人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复印件; 2.《就业创业证》(在人社部门办理)复印件; 3.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申领人必须是注册法人代表); 4.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人社局申领、乡镇申领或公告附件打印); 5.个人真实性承诺书(人社局申领、乡镇申领或公告附件打印); 6.法人账号复印件(必须为社保卡)。 (四)就业困难人员(人社部门认定)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申领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申领人必须是注册法人代表); 3.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人社局申领、乡镇申领或公告附件打印); 4.个人真实性承诺书(人社局申领、乡镇申领或公告附件打印); 5.法人账号复印件(必须为社保卡)。 (五)农民工等返乡创业人员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申领人身份证复印件; 2.《就业创业证》(在人社部门办理)复印件; 3.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申领人必须是注册法人代表); 4.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人社局申领、乡镇申领或公告附件打印); 5.个人真实性承诺书(人社局申领、乡镇申领或公告附件打印); 6.法人账号复印件(必须为社保卡)。 上述人员必须是在2018年1月1日后登记注册,有固定的经营场地,且正常经营一年以上,还需提供乡镇的意见,以及门店5寸彩色照片一张。 三、补贴标准及其他事项 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为5000元,由县人社局审核后,通过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发放补贴资金。 人社局受理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的时间为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1月15日,逾期将不再受理,往年已经享受过一次性创业补贴的也不再受理。 附件:1.一次性创业补贴审批表(正面打印) 2.个人真实性承诺书(反面打印) 临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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