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发放高龄补贴的公告 | ||||||||||||||||||||||||||||||
2023-12-19 发布: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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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发放高龄补贴的公告 全县广大城乡居民: 根据《甘南州民政局甘南州财政局甘南州公安局甘南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甘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甘南州规范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工作方案>的通知》(州民发〔2023〕37号)的要求,自2024年1月起,原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合并发放的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补贴标准:80-89周岁每人每月25元;90-99周岁每人每月60元;100周岁及以上每人每月100元)不再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合并发放,改由县民政局负责发放。 特此公告。 临潭县民政局临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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