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潭县2022年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
2023-11-02 发布: 点击数: |
临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临潭县2022年乡镇财政资金监管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省州驻临各有关单位: 《临潭县2022年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临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11日 临潭县2022年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财政资金监督管理使用水平,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在高质量发展中的撬动引领作用,按照《甘肃省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绩效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甘财预〔2019〕2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乡镇财政资金监管规程和档案整理工作的通知》(甘财预〔2014〕84号)和《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绩效考评的通知》(甘财预函〔2023〕3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过渡期以来,随着把工作重心转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农村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的持续推进和公共财政职能的不断加强,用于乡镇的财政资金大幅增加,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已成为新常态下乡镇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我县乡镇财政管理体制仍然不够顺畅,县财政局对乡镇财政资金管理失之于软,事前事中监管不到位,难以保证财政资金规范管理、安全运行、高效使用。从近年来各类审计检查的情况来看,挤占挪用和套取乡镇财政资金的问题时有发生,侵害了群众利益,造成了国家资财的浪费损失,影响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和威信。进一步理顺”乡财县管”政管理体制,健全完善监管机制,切实提高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水平和使用效益,是践行“三抓三促”行动,较好地发挥乡镇财政资金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综合效益的迫切需要,对于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落实党的各项惠民惠农政策,保证财政资金安全,保障群众根本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省州县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按照“党建引领、产业带动、多业融合、和谐振兴”的发展思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通过建立健全监管机制,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职责,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及乡镇基层政权正常运转。 三、工作目标 (一)将所有乡镇财政资金纳入监管范围。乡镇财政监管的范围是县财政安排和分配乡镇及乡镇以下用于发展经济和保障生活的各类补贴和补助资金,以及部分乡镇组织的集体经济收入等。 包括: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性资金;支农惠农的项目建设资金;上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下达到乡镇的资金。以上资金的申报、公示、发放、使用等全过程全部纳入乡镇财政监管范围。 (二)加强乡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提高预算管理科学化 水平,做好预算执行工作,加快预算支出进度,促进资金及时足额拨付。提高项目资金的安全性,防止数据不实、虚假立项、骗取套取、挤占挪用财政资金等行为。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完善事前、事中、事后有机衔接的绩效管理闭环系统,将绩效管理事前评估、目标管理、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信息公开、指标建设等工作实质性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推动乡镇财政资金聚力增效。 四、财政资金监管的内容与重点 (一)预算资金监管 1.依法批复公开预算,严格预算执行约束。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要求,依法依规高质量做好预算批复和公开工作。严格预算执行,加快预算支出执行进度,促进财政资金尽快发挥政策效应。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不得截留、坐支、挪用和私存私放财政资金或者其他公款。要完善乡镇本级支出预算编制,实行基本支出定员定额管理,及时报送乡镇预算,经大批准,县财政局批复,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坚持支出执行按预算、追加支出按程序。 2.严控预算追加调整,严格执行人大批准、财政批复。严格履行预算追加审批程预算执行中确需进行预算调整的,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报上级批准。除上级要求配套、本年突发事件、上级部门、党委、政府临时安排工作事项调整外,其余当年一律不调整。对于年初没有安排的预算支出,确需本年支出的,由部门申报,财政审核。坚持支出执行按预算、追加支出按程序。 3.在预算执行上将应纳入的资金全部实行指标管理。日常支出按照定额、定项、专项管理模式,严格执行各类标准,在拨付上实行分岗管理、拨审分离、相互牵制的拨款方式,按照批准的年度预算和用款计划拨款,严格乡镇财政支出和会计核算管理,推进“乡财县管”改革,经费申请在季度末到县财政局申报下季度用款计划,监管领导小组审核确定,从而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提高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 4.全面深化预算绩效管理,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动成本绩效与预算管理深度融合,推动成本绩效管理向基层深入拓展,力争实现乡镇全覆盖。加强重点事业领域绩效管理,推动成本绩效从项目管理向政策、部门拓展。提升预算 绩效管理标准化信息化水平,逐步实现预算绩效全过程线上管理。 5.突出财政监督,在健全财会监督体系上争先奋进。坚持把财政监督作为财会监督的重点,完善财会监督制度体系,健全监督协同机制,督促指导各预算单位全面履行内部监督主体责任。突出财政监督重点,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聚焦重大财税政策和重点项目、重大资金监管,同时加强行业监管,规范财务审计秩序。提高财政监督整体效能,推动构建完善数字财政监督体系,强化县、乡镇联动协同,积极开展全县范围内财会联合监督检查培训。从加强预算指标的管理和控制入手,对列入部门预算的人员经费、正常公用经费、专项公用经费、专项项目经费、专项资金的资金拨付渠道、环节、权限、审批程序做进一步规范,对部门年初预算编制情况及每月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公开,实时掌握单位预算执行进度,从而达到预算监督的目的。 6.强化抽查巡查。乡镇要突出重点领域、重点资金开展抽查巡查,并对财政所履行监管职责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及时纠正资金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提高监管水平和质量。县财政局要充分发挥监管职能,对各类乡镇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经常性抽查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核实、督促整改。 (二)补助性资金的监管 1.政策宣传。乡镇财政所要定期联系和配合相关职能单位,及时准确公开国家的各种补助政策,督促站所及各村及时公示补贴对象、补贴依据、补贴标准、联系电话等信息,通过“村务公开栏”或“财务公开栏”进行公开公示,确保财政补助资金发放政策公开、透明,确保农民群众的知情权,自觉、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2.资金审核。坚持“乡镇管录入、部门管审核、财政管资金、银行管发放”的管理机制和“谁审核、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机制,严格实行录入与审核岗分设,形成分工明确、责任清晰、相互配合的财政惠民惠农补贴资金发放管理格局。同时财政所要将有关站所、单位、村委会确认上报的补贴对象、补贴金额等基础数据信息,进行核查,确保基础信息完整、真实、准确。 3.资金发放。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必须通过甘南州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管理系统发放,财政所严格按照《临潭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发放管理操作规范》(潭政办发〔2022〕121号)文件规定执行,并加强与代发银行的联系,确保做到一户一折,安全快捷、内容准确、金额无误,同时要经常督查,不允许存在存在挤占挪用、闲置浪费、未按规定时限发放、超标准超范围及重复发放;村委会不得以任何借口收取农民卡折。 4.信息管理。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为载体,为基层单位减负放权。取消原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管理方式划分,统一采用国库集中支付,将财政资金支付的权限下放给各预算单位,提高财政资金的支付效率。乡镇财政所要主动联系相关站所,充分发挥甘肃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甘南州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管理系统和预算绩效管理系统的作用,认真做好本乡补助资金相关基础数据、信息的收集、整理、分类、报告和建档工作,并建立各项补助的分类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对变更信息进行补充、更新,加强对惠农补贴资金抽查。 (三)项目资金监管 1.项目工程管理。资金监管部门及财政所必须配合相关职能部门严把项目工程的申报关、公示关、检查关,事前实地察看,检查真实、可行,事中跟踪实施,检查质量、进展,事后评估验收,确保群众满意。 2.项目资金监管。资金监管部门、乡镇要参与本乡镇项目招投标,了解招投标信息。在收到上级项目批复后,要对项目名称、实施范围、资金来源、受益人、项目责任人、施工单位等情况进行公示,鼓励村民参与,加强群众监督。 3.跟踪项目实施。各乡镇要实地检查项目的开工建设和进展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向县财政申报预拨资金或报账拨款,做好项目支出审核和资金拨付工作。 4.及时评估验收。做好项目评估验收和档案管理工作,提出项目运转和维护管理建议等,对已完工项目要进行档案管理,跟踪项目效益。乡镇要同时做好各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要做到一个工程一个档案盒,一类工程一个档案柜,其他如捐建或上级部门直接建设的项目工程,也要纳入监管范围。 (四)规范村级财务管理 积极推行“村账乡代理”。按照村级资金“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财务审批权、民主监督权”不变的原则,乡经管站要积极推进集中代理村级财务会计核算工作,规范村级账务票据管理,实现村级账务的专账、专人、专户核算。建立健全村民民主理财、财务公开等制度,全面提高村级财务管理水平,维护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益。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抓好我县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成立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由县财政局局长任组长,县财政局支农服务中心主任、副主任副组长,县财政局预算国库股、农业农村股股长、支农中心股长、绩效评价股股长 、行政事业股股长、办公室股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二)细化财政监管职责。县财政局相关股室要充分发挥完善预算管理、支持乡域经济发展、建立服务机制和强化资金监管的职能,积极做好财政预算管理、惠农资金管理和发放、乡村财务监管等各项工作,细化对乡财政资金监管的内容、重点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巡查。制定各类各项资金具体监管办法,明确职责、规范程序、完善机制。 (三)加强制度建设。要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要对照财政资金监管要求,以“原则、实用”为前提制定资金监管实施方案,并对已经制定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内部监督制度”、“岗位责任制”等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在制度设计上力求针对性、实用性、可操作性,不断提升制度的执行力,确保财政资金监管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四)建立资金监管台账。要充分利用开展惠民惠农资金自查的成果,继续对各项专项资金进行认真梳理,按照科目名称、收入来源、拨付方向及运行情况等建立各类财政资金监管台账。 (五)建立信息通达机制。乡镇在监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情况,要及时反馈县财政局相关业务股室和主管部门,县财政局和主管部门无法达成一致解决方案的,向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以利于完善有关政策,规范财政管理。
附件:临潭县2022年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流程 |
附件【临潭县2022年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流程.doc】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