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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洪小流督促指导洮河流域生态资源环境保护整改工作
为切实整改落实甘南州发电《转办通知》(州委督转字〔2018〕27号)反馈的洮滨镇资堡水电站附近河道堆放砂石料,对洮河流域生态环境资源造成严重破坏,影响正常排洪防汛的问题。5月10日上午,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洪小流赴资堡水电站现场督促指导整改工作。在清理整治过程中,整改工作组遭遇洮滨镇村民郭平贵等人阻拦,洪小流得知后,立即召集县水电局、洮滨镇和资堡水电站负责人与郭平贵等人进行交谈劝解,通过思想疏导
发表时间:2018-05-11

孙玉生督查城关镇脱贫攻坚“控辍保学”工作
5月11日上午,州政府派驻临潭县督学、县政府办主任孙玉生督查城关镇“控辍保学”工作开展情况,并召开了座谈会议。 城关镇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书记及城关镇驻村帮扶工作队总队长、上河滩村包村领导干部以及控辍保学业务干事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5月6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州委俞书记在临潭召开的脱贫攻坚推进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了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工作安排会议相关工作部署要求;听取了镇党委
发表时间:2018-05-14

州文广新局局长曹世清一行来我县八角镇调研民间业余文艺团队常态化演出情况
5月12日,州文广新局局长曹世清、副局长柏云一行深入临潭县八角镇调研督查旅游旺季民间业余社团演出的前期筹备、节目排练等工作情况。 首先在八角镇召开县文广局、镇党委、政府、冶力关艺术团、村社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会上县文广局局长王忠汇报了近期八角镇常态化演出各项准备工作,详细说明了《八角镇常态化演出实施方案》;八角镇分管副镇长汪小燕介绍了八角镇各村民间文艺社团演出、文化广场建设、农家乐打造、举办
发表时间:2018-05-15

朱成花赴长川乡开展河长制巡河工作
5月15日,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朱成花深入长川乡开展河长制巡河工作。县水电局相关负责人和长川乡负责人汇报了河长巡河工作开展情况,并一同前往长川乡扬升河段实地查看了流域水质和周边环境保护情况。 朱成花强调,落实“河长制”是实施大生态战略,实现百姓富、生态美有机统一的重要载体。一要立足本乡实际,加强宣传引导,建立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相适应的工作制度,完善水治理体系,确保河长制工作落实有效。二要加强
发表时间:2018-05-15

孙玉生督查临潭县第三中学工作开展情况
5月14日,州政府派驻临潭县督学孙玉生受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韩小东委托,在临潭县第三中学督查教育教学管理、教师队伍建设、控辍保学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并召开了学校班子会议。 会上,第三中学校长王国平汇报了近期学校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孙玉生要求,在学校领导班子调整后,今后要重点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抓班子,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加强班子团结建设,以班子的凝聚力带动全体教职工尽职尽责
发表时间:2018-05-15

王建军一行督查指导临潭县脱贫攻坚工作
5月15日,州政府党组成员、州发改委主任王建军一行督查指导我县脱贫攻坚工作。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何子彪,州扶贫办副主任李维宏,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洪小流,县政府副县长黄忠盖陪同。 王建军一行先后深入术布乡古战山村和新城镇哈尕滩村开展督查,并在新城镇哈尕滩村召开座谈会。督查过程中,王建军就控辍保学、危房改造、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农村三变改革、安全饮水、道路建设以及工资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等脱贫攻坚领域
发表时间:2018-05-15

洪小流一行赴新城镇开展巡河工作
5月15日,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南门河临潭段河长洪小流,县政府副县长黄忠盖一行到新城南门河开展巡河工作,现场督导河长制工作落实和开展情况,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陪同巡河。  洪小流对南门河临潭段河道情况及周边环境进行实地查看,并提出相关要求: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持续重点推进河长制工作;二是要继续安排部署到位,压实责任,落实相关规范和要求,建立长效机制;三是加强宣传,让群众认识到保护河道
发表时间:2018-05-15

张忠良到店子乡开展巡河工作
5月16日,县政府副县长张忠良到店子乡戚旗河开展巡河工作。店子乡负责同志现场汇报了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并一同实地查看了河道两旁是否有乱搭乱建及污水排放垃圾填埋等情况。 张忠良指出: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路新战略,把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到新的战略高度,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河长制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
发表时间:2018-05-16

临潭县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清单销号情况公示
根据省整改办《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清单销号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问题编号1:重发展、轻保护的问题在不同层面、不同领域、不同范围内依然不同程度存在。 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中确定的责任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 整改目标:环境保护“党政同责
发表时间:2017-10-07

临潭县全面推行河长制顺利通过州级验收
5月14日,州水电局督查验收临潭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 督查验收组先后前往洮滨镇、青石山水电站、县河长办通过查阅档案资料,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等方式,对我县全面建立河长制工作情况进行督查验收。 在随后召开的汇报会上,朱钢汇报了临潭全面建立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听取汇报后,验收组认为临潭河长制已全面建立,同意通过州级验收。同时指出,河长制工作对全面推动县内河流生态保护及综合治理发挥着重要作用,是推进
发表时间:2018-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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