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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临潭县2020年度第二期生猪养殖企业贷款贴息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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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种猪场和规模猪场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19〕30号)、《财政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支持做好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农〔2019〕69号)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促进生猪稳产保供的通知》(农办计财〔2020〕9号)精神,省农业农村厅、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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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21-1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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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哲军为全州组织系统宣讲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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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21-1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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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州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落实情况汇报会在合作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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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21-1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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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政府办公室召开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宣讲报告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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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21-1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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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维俊一行来我州开展立法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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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21-1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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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龙宣讲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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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21-1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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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君深入玛曲碌曲实地调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及黄河上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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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21-1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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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潭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森林草原防火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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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潭县人民政府 2022年度森林草原防火命令 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确保全县森林草原资源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国务院令第541号)《草原防火条例》(国务院令第542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县今冬明春森林草原防火形势,确定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10月1日至12月31日为全县草原防火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11月1日至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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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21-1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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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潭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森林草原防火命令》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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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全县生态资源安全,临潭县人民政府于2021年12月21日发布《临潭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森林草原防火命令》,自2021年12月21日起实行。 一、发布依据 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国务院令第541号)《草原防火条例》(国务院令第542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县今冬明春森林草原防火形势,由县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起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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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21-1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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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潭县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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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严格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甘肃省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以权责清单为依托,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为抓手,以行政法规规章规划性文件为重点,聚焦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六稳”“六保”政策发布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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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21-0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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