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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潭县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清单销号情况公示

2017-11-15 00:00:00   临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点击:[]

 

根据省整改办《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清单销号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问题编号4:自然保护区内违规审批、违法建设问题长期屡禁不止,省级保护区“瘦身”问题突出。祁连山等自然保护区生态破坏问题依然严重。

责任单位:林业、国土、交通、水电、农牧部门

整改目标:全面掌握自然保护区内各类项目行政审批和建设情况,对违法违规审批一律撤销,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分类分期清理退出;2017年起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各项法律法规政策得到严格执行,杜绝违法违规审批问题的发生。

完成情况:6月21日,临潭县召开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督查处理情况及其教训的通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学习贯彻<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督查处理情况及其教训的通报>精神的通知》,州委办、州政府办《关于认真汲取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教训、着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通知》,州委办、州政府办《关于认真学习贯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关于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督查处理情况及其教训的通报>精神的通知》,州委、州政府《关于贯彻落实< 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的实施意见》。并组织我县四大班子领导及县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在临潭县分会场收听收看了省委、省政府6月23日召开的全省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干部会议。同时,为了进一步切实强化辖区内自然保护区环保监管,县委、县政府组织执法人员对太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临潭辖区、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临潭辖区、莲花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临潭辖区及冶力关国家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内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进行摸底清查,根据清查情况,制定了整改措施,确保我县辖区内自然保护区专项检查问题整改扎实、有效。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临潭县整改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17年11月10日至2017年11月15日,共5天。

受理部门:临潭县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办公室

联系电话:0941-3121631

联系地址:临潭县统办楼224办公室

 

 

              临潭县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意见整改办公室

           2017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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