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国务院批转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7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17〕27号)精神,结合我县生态环境保护依法行政工作需要,我局制定了《临潭县生态环境保护局日常环境监管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确定了重点污染源、特殊监管对象、一般污染源、执法人员名录,现提请纪委监督,并抽取确定2018年第一季度环境监管“双随机一公开”企业、执法人员名单。
特此报告。
附件:
1.《临潭县生态环境保护局日常环境监管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
2.临潭县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污染源企业信息名录库
3.临潭县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抽取确定企业对应序号表名单表
临潭县生态环境保护局
2018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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