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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管理

2017-06-08 00:00:00   临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点击:[]

1993年以来,继续加强干部宏观调控和计划管理,严格控制行政事业编制,禁止企业人员进入行政事业单位工作,及时调整各个岗位不合理人员,改善人员频繁流动的弊病,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合理使用人才。止1997年底,全县共调进干部29人,调出102人,吸收录用和聘用干部145人。1994年建立和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后,对全县党政机关的所有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的工人,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考核,参加考核的有3988人(次);其中有5人不称职,对3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职工,报县人民政府进行了严肃处理。从1996年起,改进了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办法,将平时考核成绩列为年度考核的重点,积极推行考核手册制度,对“优秀”等次按单位人数比例控制在职工总数的10%以内进行分解,纠正了超比例评优的弊病,并把领导评鉴与民主评议相结合,单位内部评议与工作服务对象评议相结合,使全县的考核工作逐步迈向合理化、公正化和制度化轨道。2000年,临潭县委组织部、县劳动人事局结合县级“三讲”教育,制定下发了《整顿全县机关作风和干部纪律的安排意见》,进一步加强了对全县干部管理。2002年在全县转发了人事部印发的《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对公务员管理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结合全县机构改革,止年底分流机关超编人员87人(退休)占应分流总数的41.4%。2005年积极推行了“首问责任制”、“首审责任制”和“首问责任追究制”,并提出了“五个一”要求,对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加强组织纪律性、责任性起到了促进作用。同年根据省委决定,解决了全县1998年以后进入乡镇和机关单位的74名招聘人员和6名农民身份的科级人员的干部身份问题,有力地调动了广大基层工作者的积极性,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2006年《公务员法》施行后,全县为改进干部管理方法,由县委组织部、人事局、编委办共同制定并联合下发了《临潭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及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将党群系统干部管理权限划归县委组织部管理,收回了除教育系统以外其它各系统的人事调配权。止年底县乡机关干部共848人。其中  女186人,少数民族497人,中共党员703人,研究生学历7人,本科189人,专科389人,中专129人,高中以下134人,35岁以下373人,36岁至40岁162人,41岁至45岁158人,46岁至50岁89人,51岁至54岁48人,55岁以上18人。

1998年到2005年期间,逐步建立了公务员培训体系,先后举办了国家公务员过渡培训677人,公务员初任培训295人,世贸组织基础知识(WTO)培训900多人,专业技术人员培训1400多人。全县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全面实行。2004年就“项目管理知识与实务”培训1414人,教育系统培训1110人,之后“依法行政和行政许可法”培训797人;2005年《公务员法》轮训87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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