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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潭县民政局 一、部门机构名称 临潭县民政局 二、单位简介 根据《中共甘南州委办公室、甘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潭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甘南办字〔2014〕75号)和《临潭县人民政府关于县政府工作部门设置的通知》(潭政发〔2014〕174号)精神,设立临潭县民政局,加挂临潭县边界工作办公室牌子,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三、领导简介 (一)党组书记、局长虎喜宏: 2000.06-2005.12甘肃省临潭县委政法委工作,2005.12-2006.07甘肃省临潭县扁都乡人民政府副乡长,2006.07-2009.07甘肃省临潭县店子乡人民政府副乡长,2009.07-2011.12甘肃省临潭县长川乡党委副书记兼综治维稳工作中心主任,2011.12-2013.02甘肃省临潭县古战乡党委副书记、乡长,2013.02-2016.04甘肃省临潭县羊沙乡党委副书记、乡长,2016.04-2018.12甘肃省临潭县羊沙乡党委书记,2018.12-2019.11甘肃省临潭县羊沙镇党委书记,2019.11-2020.06甘肃省临潭县羊沙镇党委书记、一级主任科员,2020.06-2020.12甘肃省临潭县羊沙镇党委书记、四级调研员,2020.12-2022.04甘肃省临潭县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四级调研员,2022.04至今甘肃省临潭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四级调研员。 (二)副局长杨玲芳: 1994.8-2003.3 在临潭县妇联工作 2003.3-2008.3 任临潭县妇联副主席 2008.4-2017.10 在临潭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任主任 2017.11-至今 任县民政局副局长。 (三)副局长夏滟: 1993.12-2002.07 在县发改委工作 2002.07-2006.09 在县经信局工作 2006.09-2010.12 在卓洛乡人民政府任副乡长 2010.12-至今 在县民政局任副局长。 (一)划入的职责 1、承接省、州政府公布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 2、增加城乡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体系建设工作职责; (二)取消的职责 取消已由县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加强的职责 1、加强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职责,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2、加强对社会福利、养老服务等项目建设的规划和资金监管工作职责,规范项目审查、申报、审批程序、健全完善资金分配、账户管理制度。 3、加强指导农牧村和社区服务体系建设。 (四)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责调整临潭县民政局的职责是: 1、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法规、规章草案,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承担依法对全县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及其分支(代表)机构的登记管理积和监察职责。 3、牵头拟订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乡特困供养、临时生活救助工作,负责城乡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4、指导城乡社会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社区居委会和村委会建设,推动基层民政政治建设,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组织干部的表彰工作。 5、负责对社会福利、养老服务等项目建设规划、资金的监管工作,规范项目审查、申报、审批程序,健全完善资金分配、账户管理制度。 6、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社会福利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老龄工作,指导老年人及孤儿、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研究提出老龄工作发展的方针政策和规划,拟定实施办法;开展调查研究、收集、整理老龄工作有关情况和信息,总结推广经验; 7、负责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推进慈善事业的发展。 8、负责婚姻管理、殡葬管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9、负责行政区划的管理工作,指导地名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各级行政区域界线矛盾纠纷的排查和预防化解,向县政府提出解决争议的建议、方案, 10、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11、行政审批事项。 (1)社会团体成立登记; (2)社会团体变更登记; (3)社会团体注销登记; (4)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成立登记; (5)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变更登记; (6)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注销登记; (7)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审批; (8)农村公益性墓地审批; (9)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 12、承办县委、县政府、州民政局和省民政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联系方式 办公室:0941-3121655 传真:0941-31216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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