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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潭县审计局信息公开指南
2023-06-12   作者:佚名 点击数:  

为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政府信息公开试行办法》(省政府令第44号,以下简称《办法》)和(《甘南州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州政府办〔2014〕91号),我局特编制了《临潭县审计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临潭县审计局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临潭县审计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临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临潭县审计局查阅。

(二)公开形式

主要形式:

网上公开,“临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临潭县审计局政务公开专题页面公开。

辅助形式:

1.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

2.其他方式。

(三)公开时限

以本机关名义发布及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部门联合发布的政府公开信息,自发布或变更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通过上述方式予以公开。有特殊情况的。最晚自信息产生后的15日内公开。

(四)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办公地址:临潭县审计局办公室(统办楼628室)

办公电话:0941-3128256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1∶30、14∶30—17∶30

通信地址:甘肃省临潭县西大街160号

邮政编码:747500

 二、依申请公开

(一)受理机构

审计局正式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申请,受理机构为审计局办公室,办公时间为每个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1∶30、14∶30—17∶30。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1)网上申请

申请人可以从“临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临潭县审计局政务公开专题页面——依申请公开栏目下填写相关信息提出申请。

(2)信函、电子邮件申请

申请人可以在本指南下下载填写《临潭县审计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当面申请

申请人可以直接到我局受理机构,当面提出申请。

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我局受理人员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个人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审计局不受理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进行电话咨询。

 2.申请办理

(1)审查

我局受理机构负责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表》进行审查,对填写不完整或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须由申请人补充或更正。

(2)答复

审计局申请受理机构收到《申请表》后进行登记,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予以答复(遇特殊情况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将告知申请人,答复期限可延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属于依申请公开范围的将按照申请人要求的信息获取和提供方式转相关单位提供信息内容或作出相关处理;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信息的查询方式;

属于免予公开的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费用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4. 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

临潭县审计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临潭县审计局办公室(统办楼628室)

办公电话:0941-3128256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09:00-11:30  下午:14:30-17:30

通信地址:甘肃省临潭县西大街160号,临潭县审计局办公室(统办楼628室)

邮政编码:747500

三、监督和保障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未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或者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依法答复处理的,可以向临潭县政府办公室提出。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临潭县政府办公室投诉、举报。

附件:临潭县审计局信息公开申请表。

  
附件【临潭县审计局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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