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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潭县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4-10-30   作者: 点击数:  

临潭县农业农村局

单位简介

临潭县农业农村局(以下简称县农业农村局)成立于2024年6月,是县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县乡村振兴局牌子,主管全县农业农村工作,是法定行政单位。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县委农办)设在县农业农村局,接受县委农村工作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落实领导小组集体讨论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组织开展“三农”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三农”重大事项,牵头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评价及先进评选表彰等工作。设办公室,负责处理县委农办日常事务。县农业农村局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县委农办相关工作,接受县委农办的统筹协调。县农业农村局核定行政编制14名,核定部门领导职数4名,其中:局长1名(兼任县乡村振兴局局长)、副局长3名。内设6个股室:办公室、农业股、畜牧兽医股、乡村产业发展股、计划项目统计和区域协作促进股、防返贫监测股。按照有关规定管理县农业技术推广站、县农村能源办公室、县种子工作站、县农牧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县畜牧工作站、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中心、县农牧业经济经营管理站、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等9个所属事业单位。

股室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日常政务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档案、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牵头协调局系统和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作。负责职称评审、指导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纪检工作,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工作。负责局机关老干部工作,指导所属单位老干部工作。

(二)农业股。起草全县种植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工作。承担节水农业发展和农业防灾减灾相关工作。承担肥料有关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承担县内和出入县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负责拟定种业振兴政策并组织实施。起草全县农作物和畜禽种业发展政策、规划。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和管理。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种苗。组织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拔。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承担推动全县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及相关体系建设、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农业教育。组织实施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起草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和规划、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农机安全监理。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组织开展农机化生产,指导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农机作业安全。提出农田基本建设项目需求建议。贯彻实施耕地保护政策,承担耕地质量管理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有关工作。承担指导新增耕地质量鉴定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

(三)畜牧兽医股。起草全县畜牧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畜牧业生产管理及运行情况调度。负责畜牧业转型升级,会同有关部门抓好草原补助奖励政策的落实。监督管理生鲜乳生产、收购、运输环节质量安全。指导服务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监督管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指导畜牧业防灾减灾工作。组织实施畜禽遗传资源保护。监督种畜禽。起草全县畜禽种业发展政策、规划。指导饲草良种体系建设、粮改饲等工作。参与农业保险的政策制定及调度。起草全县兽医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重大动物疫病、重点人畜共患病预防控制扑灭和区域化管理。监督指导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工作。负责全县兽医医政、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起草全县兽药、饲料饲草和畜禽屠宰行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兽药、兽医器械、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畜禽定点屠宰管理。起草全县渔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开展渔政监督管理,指导渔业安全生产。

(四)乡村产业发展股。组织协调全县乡村产业发展,推动延长农产品产业链。起草促进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庭院经济的政策措施。研究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承担乡村帮扶特色产业发展有关工作。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编制全县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承担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承担农业涉外事务,组织指导全县农业对外交流与合作。争取并组织实施农业外资项目。承担指导高素质农民及“乡村工匠”培育工作。统筹研究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三农”工作发展规划和乡村振兴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起草全县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承担推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有关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负责拟定推动乡村帮扶产业发展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起草农村宅基地管理和使用相关地方性法规、县政府规章草案及配套政策,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负责提出全县乡村建设相关政策建议。协调推进乡村建设行动。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负责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组织开展农村厕所革命。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参与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承担统筹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推动农村文化发展和移风易俗,指导全县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五)计划项目统计和区域协作促进股。提出扶持全县农业农村发展的投资、财政等政策和项目建议,组织编制全县农业农村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指导和监管各级衔接资金使用。组织起草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帮扶政策,指导脱贫帮扶项目资产管理,配合推进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参与农村金融帮扶的政策制定及调度。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指导监督局系统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和绩效评价。负责劳动工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组织开展东西部协作和定点帮扶工作。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负责县级领导、帮扶工作组长单位、省州县帮扶单位,联系乡村协调管理及驻村工作队的日常管理,承担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六)防返贫监测股。承担防止返贫帮扶工作,组织开展全县防止返贫监测和脱贫对象动态监测管理。负责与相关行业部门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帮扶行业数据共享比对和全县脱贫对象、监测对象数据统计分析及相关意见建议的提出。配合推进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负责“一户一策”帮扶计划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域政策咨询及信访投诉办理。协调推动脱贫劳动力就业、雨露计划+、光伏帮扶等工作,指导开展有关技能培训。协同推进脱贫县市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保障工作。负责过渡期内国家和省上对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各项考核评估。承担各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有关重大部署和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各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审计、督查等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

领导简介

李金钟

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农业农村局全盘工作。

陈建军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

负责党务、意识形态、统战、纪检、政法、工青妇、干部管理、机关考勤、干部考核、休闲农业、农业技术推广工作;负责畜牧、兽医、渔业、产业发展、农村经济、经营主体培育发展、农牧业科技培训、草畜平衡、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保险、农业综合执法;分管畜牧股、兽医渔政股、产业振兴股、财务股;联系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县畜牧工作站、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县农检中心,分管党委日常工作,并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梁文豪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负责种植业、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牧业机械推广、农牧业生态环境保护、农业防灾减灾、安全生产、财务管理工作等工作;负责乡村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区域环境卫生整治方面的工作;负责宅基地管理、耕地保护、大棚房问题整治等工作;分管农业股、农村社会事务促进股;联系县农经站、县种子站、县能源办、县农牧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并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彭志刚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负责防返贫监测工作,驻村帮扶工作,衔接资金使用管理、衔接资金农村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等工作,小额信贷、问题整改工作。

郭文刚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挂职)

协助陈建军、梁文豪同志负责安全生产、招商引资、乡村建设、普法和法治宣传、面源污染、智慧农牧业、(重大项目库、全国县域数字农业农村评价、农业建设项目管理)等相关平台建设、协助事务办处理相关事务,并完成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冯子平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挂职)

负责东西部协作相关工作。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领域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三农”方面的决策部署。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三农”工作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三农”有关地方性规范文件、规章草案,参与拟订涉农财税、价格、金融保险等政策,提出农业产业保护的政策建议,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二)统筹推动发展全县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提出深化全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工作。负责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的统筹协调,牵头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研究提出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指导和监督各级衔接资金使用,组织拟定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重点地区帮扶政策,组织开展东西部协作、定点帮扶、社会帮扶,负责过渡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关考核评估工作,协调推动脱贫劳动力就业和乡村帮扶产业发展。承担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构建长效帮扶机制。

(五)指导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推动延长农产品产业链。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六)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推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监督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八)负责耕地、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组织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管理全县外来物种。

(九)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拟定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拟定有关种业振兴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十)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县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依规监测、发布并组织扑灭疫情。指导农牧业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县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二)推动全县农业农村科技体制改革和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三)指导全县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定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高素质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四)组织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对外交流合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国际合作项目。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和州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职能转变

(一)推动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压实各方责任,过渡期内保持有关帮扶政策、财政支持、项目安排总体稳定,项目资金相对独立运行管理,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二)加强对全县乡村振兴促进工作的统筹协调、宏观指导和监督检查。扎实推进乡村发展、乡村振兴、乡村治理,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推动农村产权规范流转和交易,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推动实现共同富裕,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三)统筹推进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强耕地种植用途管控,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树立大食物观,推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乡村产业全链条升级,实现农产品保数量、保质量、保多样,保障食物供给安全。

(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推动绿色、有机等优质农产品发展,建立地理标志农产品协同保护和产业培育体系,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五)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有关职责分工

(一)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县市场监管局监督管理。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二)与县生态环境局临潭分局有关职责分工。县生态环境局临潭分局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服务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监督管理。两部门要相互衔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畜禽规模养殖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941-3121608

电子邮箱:ltxub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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