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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潭县科学技术局

时间:2023-03-24   作者: 点击数:  

根据《临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上报单位职能职责材料的通知》要求,临潭县科学技术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本部门情况进行认真汇总梳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如下。

一、单位简介

根据《中共甘南州委办公室、甘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潭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甘南办字〔2019〕5号)和《中共临潭县委办公室、临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临潭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县委办发〔2019〕21号),将原县农牧局的二级单位临潭县科学技术局和县人社局的外国专家局整合,组建临潭县科学技术局,对外加挂临潭县外国专家局牌子,为县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单位。本单位现有职工19人,其中少数民族职工16人,大专及以上学历18人,公务员8人,在编7人,在岗不在编12人。现有局长一名,副局长两名,主任科员2人,副主任科员3人,办公室4间。

二、领导简介

局长:王玲,女,汉,生于1981年4月,甘肃临潭人,中共党员,2000年7月参加工作。2000.07--2005.02 在临潭县第一人民医院工作;2005.02--2007.06 在临潭县疾控中心工作;2007.06--2010.11 在临潭县人事局工作;2010.11--2016.03 在临潭县编委办工作(任副主任、副科级,期间:2010.09--2012.07在兰州大学研究生班行政管理专业函授学习);2016.03--2019.02 在临潭县编委办工作(任副主任兼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局长、正科级,期间2013.12--2016.12分别在贫困村术布乡普藏什村和长川乡汪槐村挂职第一书记2019.02—2022年4月 在临潭县档案馆工作(任馆长);2022年5月至今在临潭县科学技术局工作。

副局长:邱永恒,男,藏,生于1976年9月4日,甘肃临潭人,中共党员,1998年7月参加工作。1998年7月---2005年12月在术布乡人民政府工作;2005年12月---2010年10月任术布乡人民政府副乡长;2010年10月---2012年12月任临潭县流顺乡副乡长;2012年12月---2019年1月任临潭县科学技术局副书记(正科级);2019年1月至今任临潭县科学技术局副局长(正科级)。

副局长:安国才,男,藏族,生于1974年5月22日,甘肃临潭人,中共党员,1995年5月参加工作。1995年7月---2008年7月在临潭县民族宗教服务局工作;2008年7月---2010年12月在临潭县科学技术局工作;2012年12月至今任临潭县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三、职能职责

(一)工作职能

县科技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州、县委关于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科技创新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定全县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及科技发展规划,引进国内外科技人才,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起草全县有关科技领域规章草案。

(二)统筹推进全县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县直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并牵头组织实施。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科技发展战略和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三)牵头建立统一的全县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负责管理科技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科技经费预决算及监督管理。

(四)拟订全县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重大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统筹布局临潭县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各类创新基地、平台和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并监督实施,组织推荐申报国家级和省级各类创新基地、平台等。推动科研条件保障能力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五)研究全县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统筹基础性和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六)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创新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组织重大研发任务并监督实施。

(七)牵头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协调推动科技知识产权创造。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八)统筹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学习借鉴科技改革领域成功经验,促进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

(九)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推动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科技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推动科技保密工作。

(十)拟订区域科技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承担会商、院地院企合作事宜。组织开展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指导相关部门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十一)负责引进国内外人才和智力工作。拟订全县引进国内外专家规划,建立完善引进国内外专家、团队机制并组织实施。联系服务在临潭工作外国专家。拟订全县出国(境)培训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科学技术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并推动实施重大科普活动、科普创作和科普示范基地建设。

(十三)负责全县科学技术奖,临潭县外国专家奖的初审、推荐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和省科技厅、州科技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职责划转

县科学技术局整合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的职责,将县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职责划转到县市场监管局。县科技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县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方面的能力建设。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加强科研机构的规划布局、改革发展、宏观管理和绩效评价。进一步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政策,统筹全县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引进国内外智力工作。

四、单位电话:0941----312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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