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0-18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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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潭县人民政府接待处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 一、部门概况 1、部门职能 县政府接待处是县政府的下属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县四大班子在冶力关地区的服务接待工作,代表县人民政府在冶力关协调处 有关公务工作。 (二)负责全国、省、州、县有关大型会议或调研考察活动的协调服务工作。 (三)负责接待资金的争取、管理使用。 (四)建立信息网络,办理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单位情况说明 本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为正科级事业单位,属行政机关,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二、部门决算构成情况 2018年度部门决算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年末实有在职人员15人,退休人员0人;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10人;为全额财政拨款单位。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收支决算情况 (一)收入总计1191.84万元。包括: 财政拨款收入461.83万元,占总收入的38.75%,较2017年272.24万元增加189.59万元,增加41.05%, 其他收入55.47万元, 年初结转和结余674.53万元,占总收入的56.6%。 (二)支出总计736.64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36.64万元,占总支出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 3、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 4、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 5、节能环保等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 年末结转和结余455.2万元,为本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下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36.64 万元,占本年支出总计的 100 %,较2017年 407.55万元增长329.09万元,增长44.67 %。其中:基本支出116.64 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 15.83 %;。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36.6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 100 %,较2017年 407.55万元增加 329.09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0 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 0 %,较2017年 0 万元增加 0 万元,增长 0 %;农林水支出 0 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 0 %,较2017年 0 万元增加 0 万元,增长 0 %;城乡社区支出 0 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较2017年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节能环保支出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较2017年0万元增加万元,增长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6.6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 96.83 万元,公用经费支出 19.81 万元。 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 0.88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 0.43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 0.45 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88 万元,比预算增加 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43 万元,比预算增加0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5 万元,比预算增加0 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0 万元,较上年增加205.82万元,减少100%。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当年无政府采购。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经盘点统计,本单位固定资产总量为788.79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396.99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50.33%(房屋396.99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50.33%);通用设备166.06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21.05%(汽车41.53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5.27%;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103.70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13.15%);专用设备0.00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0.00%(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00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0.00%);文物陈列品0.00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0.00%;图书档案0.00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0.00%;家具用具装具动植物225.74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28.62%。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直属上级部门拨付资金。 (三)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管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所属行政单位实行归口管理的离退休经费方面的支出。 (六)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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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18年部门决算接待处.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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