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1-10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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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潭县八角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 及“三公”经费公开说明
1.主要职能 八角镇人民政府是临潭县十六个乡镇之一,是临潭县经济发展不可缺少的部分,负责全镇的社会事务与农业经济发展的指导和领导职责,是乡镇一级部门决算的重要组成部分。 2.机构人员情况 八角镇现有行政机构 1 个,内设4个办公室,即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社会发展办公室(挂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牌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挂人民武装部牌子);4个中心,即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经财政服务中心(挂财政所牌子)、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挂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和民政事务所牌子)、文化服务中心。无机构增减变动情况。 二、部门决算构成情况 2019年度部门决算八角镇人民政府为一级预算单位。八角镇现有在职人员58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行政工勤2人),在职24人;事业编制30人,在职34人。离退休9人;遗属1人。为全额财政拨款单位。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收支决算情况 (一)收入总计1863.6万元。包括: 财政拨款收入1835.58万元,占总收入的98.5%,较2018年715.87万元增加1119.71万元,增加156.4%;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年初结转和结余28.02万元,占总收入的1.5%。 (二)支出总计1863.6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00.09万元,占总支出的37.6%。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9.7万元,占总支出的3.2%。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26万元,占总支出的1.1%。 3、农林水支出1060.85万元,占总支出的58.1%。 年末结转和结余21.7万元,为本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下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41.9万元,占本年支出总计的98.8%,较2018年715.57万元增加1126.33万元,增加了157.4%。其中:基本支出 77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42.1%;。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00.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38.1%,较2018年609.67万元增加91.23万元,增加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3.2%,较2018年57.92万元减少1.78万元,增加3%;农林水支出1060.8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 57.6%,较2018年35.98万元增加1024.87万元,增加2848.4%;城镇社区支出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较2018年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较2018年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36.3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659.77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176.63万元。 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4.8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2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24万元,比预算减少1.5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比预算增加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0万元,增加了0%。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当年无大型政府采购。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国有资产总值为2294.8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为1998.33万元,固定资产为296.48万元。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全部车辆价值为15万元。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直属上级部门拨付资金。 (三)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管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所属行政单位实行归口管理的离退休经费方面的支出。 (六)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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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临潭县八角镇人民政府2019决算公开附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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