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0-18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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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潭县国土资源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说明 一、部门概况(主要职责) (一)、组织实施国家有关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依照规定负责有关行政复议。 (二)、组织编制和实施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等综合规划和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规划等其他专项规划;负责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导、审核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县矿产资源规划等专项规划,进行建设用地预审;参与各类建设项目用地方案、选址的论证工作;组织矿产资源的调查、监测和评价。 (三)、依法保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保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益和探矿权人、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监督检查下属国土资源部门行政执法和土地、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承办并组织调处土地、矿产资源的权属纠纷;依法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和测绘违法案件。 (四)、严格保护耕地,组织实施国家和自治区耕地保护政策和土地开发整理政策,实施土地用途管制,组织基本农田保护,主管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工作,确保耕地总量占补平衡。 (五)、负责农用地转用、征收、征用集体土地,拆迁集体土地上房屋及其附着物工作;对全县征地拆迁事务性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审核、汇总上报的征地报批材料;承办由上级机关审批的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 (六)、管理土地市场,组织制定和实施土地供应年度计划,负责土地的划拨、出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土地市场管理的规章制度,规范土地市场;对土地市场地价进行监测,提出土地市场调控措施;指导和负责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组织基准地价的评估,协助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开展土地估价行业管理,备案土地使用权评估价格。 (七)、负责地籍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地籍管理确权、登记、发证的审核工作;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工作,建立健全与更新土地统计台帐及薄册;负责土地使用权转让、租赁、抵押的权属管理。 (八)、负责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地籍测绘规划、基础测绘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编制与实施;组织管理全县基础测绘成果和地籍测绘工作,监督测绘成果质量;依法监督管理测绘市场,监督地图的编制、出版、展示、登载;负责组织城区内永久性测量标志的检查维护。 (九)、依法管理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及矿业权市场,主管采矿权出让及登记发证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组织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的征收使用;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 (十)、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依法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预报预警和地质灾害防治,负责矿山地质环境监督管理和恢复治理;负责地质遗迹保护、岩溶洞穴、钟乳石资源、矿泉水、地下水、地热资源管理;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指导地下水动态监制、评价和预报工作。 (十一)、管理、监督国家和地方财政拨给国土资源部门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矿产资源补偿费、探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使用费等专项经费和其他资金;对国土资源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财务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人事教育等工作,主管国土资源管理法规政策宣传教育、国土资源信息系统建设和利用工作,组织国土资源干部培训。 (十三)、指导下属国土资源管理机构的业务工作。 (十四)、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决算构成情况 2018年度临潭县国土资源管理局为一级预算单位。年末实有在职人员53人,退休人员7人;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54人;为全额财政拨款单位。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收支决算情况 (一)、收入总计12,303.8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1,153.50万元,占总收入的90.65%,较2017年2,660.7万元增加9,643.1万元,比上年增长362.43%,年初结转和结余960.3万元,占总收入的7.80%,其他收入190万元,占总收入的1.54%。 (二)支出总计万元。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6万元,占总支出的1.18%, 2、节能环保支出30万元,占总支出的1.16%, 3、城乡社区支出2.39万元,占总支出的0.09%, 4、农林水支出216.29万元,占总支出的8.33%, 5、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316.75万元,占总支出的89.24%。 年末结转和结余9,707.77万元,主要为本年度征地和拆迁补偿经费8400万元,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下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469.46万元,占本年支出总计的1.24%,较2017年1,589.39万元增加880.07万元,增长55.37%。其中:基本支出763.3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30.91%,项目支出1,706.0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69.09%。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6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24%,较2017年26.13万元增加4.47万元,增长17.11%;节能环保支出30万元,占总支出的1.21%,较2017年0万元增加30万元,增长100%;城乡社区支出2.39万元,占总支出的0.10%,较2017年203.87万元减少201.48万元,下降98.83%;农林水支出216.29万元,占总支出的8.76%,较2017年0万元增加216.29万元,增长10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190.18万元,占总支出的88.69%,较2017年1,359.39万元增加830.79万元,增长61.1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63.3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546.76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16.62万元。 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3.5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29万元,比预算减少0.2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29万元,比预算减少0.2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比预算增加0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5.29万元,较上年71.95万元增加143.34万元,增长199.22%。其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前期、三调委托业务费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当年无政府采购。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国有资产总值为11,457.5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为11,360.88万元,固定资产为96.70万元。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全部车辆价值为30.52万元。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直属上级部门拨付资金。 (三)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 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管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所属行政单位实行归口管理的离退休经费方面的支出。 (六)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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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临潭县自然资源局2018年决算公开附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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