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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潭县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说明

时间:2019-10-18   作者: 点击数:  

临潭县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说明

 

一、单位情况

1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以及基础产业(能源、交通、通信、原材料、水利等)、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专项发展规划;研究提出经济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调控目标及调控政策措施;协调、衔接和平衡各主要行业规划及相关的政策措施;拟订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规划并检查实施。做好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以及全县社会资金等重要经济总量的平衡和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搞好资源开发、生产力布局和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引导、促进全县经济结构合理化和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

2机构情况

本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属国家行政机关,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由于体制改革临潭县粮食局合并到本单位。

二、部门决算构成情况

单位与临潭县粮食局合并后,截止2018年12月31日行政编制13人,在职13人;行政工勤编制2人,在职2人;事业编制7人,在职24人;离退休10人。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收支决算情况

(一)收入总计484,15.11万元。包括:

  财政拨款收入484,15.1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年初结转和结余27万元,占总收入的0.05%。

(二)支出总计484,15.11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05.36万元,占总支出的4.1%。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07万元,占总支出的0.06%。

 3、农林水支出31258.2万元,占总支出的64.56%。

 4、城乡社区支出1920万元,占总支出的3.97%。

 5、节能环保等支出5490万元,占总支出的11.34%。

6、公共安全支出300万元,占总支出的0.62%。

7、教育支出800万元,占总支出的1.65%。

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500万元,占总支出的5.16%。

9、商业服务等支出1000万元,占总支出的2%。

年末结转和结余3081.5万元,为本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下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5303.6万元,占本年支出总计的100%,较2017年减少39892.46万元,减少468%。其中:基本支出434.6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3.7%;。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05.3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4.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07万元,占总支出的0.06%。

农林水支出31258.2万元,占总支出的64.56%。城乡社区支出1920万元,占总支出的3.97%。节能环保等支出5490万元,占总支出的11.34%。公共安全支出300万元,占总支出的0.62%。教育支出800万元,占总支出的1.6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500万元,占总支出的5.16%。商业服务等支出1000万元,占总支出的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04.6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43.79万元,公用经费支出60.86万元。

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3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7.37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7.37万元,比预算增加0.3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7.37万元,比预算增加0.37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比预算增加0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0.86万元,较上年减少18.1万元,减少29.7%。其主要原因是相应邮电费、办公费等运行费用减少。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当年有政府采购,其中办公桌椅6870元,笔记本电脑一台4600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812月31日,我单位国有资产总值为1055.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为0万元,固定资产为1055.6万元。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全部车辆价值为45.38万元。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直属上级部门拨付资金。

  (三)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管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所属行政单位实行归口管理的离退休经费方面的支出。

  (六)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附件【发改局--2018决算公开附表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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