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0-08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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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潭县八角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说明
一、部门概况(主要职责) 1.主要职能 八角镇人民政府是临潭县十六个乡镇之一,是临潭县经济发展不可缺少的部分,负责全镇的社会事务与农业经济发展的指导和领导职责,是乡镇一级部门决算的重要组成部分。 2.机构人员情况 八角镇现有行政机构1个,内设党政机构4个办公室,即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室)、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设置事业单位5个中心,即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农产品质量检测服务中心、农村公路管理所)、公共事务服务中心(退役军人事务站、综合文化站)、(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 二、部门决算构成情况 2020年度部门决算八角镇人民政府为一级预算单位。八角镇现有在职人员58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在职23人;事业编制34人,在职35人。离退休9人;遗属1人。为全额财政拨款单位。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收支决算情况 (一)收入总计2508.75万元。包括: 财政拨款收入2487.05万元,占总收入的99%,较2019年1835.58万元增加673.17万元,增加36%,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年初结转和结余21.7万元,占总收入的1%。 (二)支出总计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04.83万元,占总支出的28%。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万元72.35万元,占总支出的2.9%。 3、农林水支出万元958.68万元,占总支出的38.37%。 4、节能环保支出2.3万元,占总支出的0.09%。 5、文体传媒等支出698.89万元,占总支出的27.97%。 年末结转和结余21.7万元,为本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下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498.75万元,占本年支出总计的100%,较2019年1841.9万元增加656.85万元,增加36%。其中:基本支出939.4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37%;。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04.8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8%,较2019年700.9万元增加3.94万元,增加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3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 %,较2019年59.7万元增加12.65万元,增长21.19%;农林水支出958.6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8%,较2019年1060.85万元减少102.17万元,减少10.38%;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较2019年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节能环保支出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38%,较2019年0万元增加3万元,增长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39.4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8410.78万元,公用经费支出97.64万元。 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 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7万元,比预算减少0.0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773万元,比预算减少0.03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比预算增加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费58万元。基本支出中商品服务支出为58万元,项目支出为0万元。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预算采购总额为8.15万元,其中信息化无纸化办公设备采购0.35万元,办公设备采购5.8万元,行政中心等维修维护费0万元,其他办公设备2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国有资产总值为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为万元,固定资产为296.48万元。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全部车辆价值为15万元。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直属上级部门拨付资金。 (三)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管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所属行政单位实行归口管理的离退休经费方面的支出。 (六)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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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八角镇.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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