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12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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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潭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说明 一、部门概况(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产业(以下简称农牧业)和兽医、兽药饲料行业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党在农牧村的有关方针政策。拟订全县农牧业和农牧村经济发展政策、发展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参与农畜产品、农牧业生产资料等涉农涉牧的财税、价格、流通等政策制定。组织起草有关农牧业和农牧村经济的地方性法规及政府规章草案,推进农牧业依法行政。 承担完善农牧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提出全县深化农牧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牧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牧村土地承包、牧区草场承包、耕地及草场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牧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牧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 拟订全县农牧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扶持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牧村合作经济组织、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和农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拟订促进农畜产品加工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农牧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提出促进大宗农畜产品流通和农牧业产业保护的政策建议。指导农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培育、保护和发展农畜产品品牌。组织、协调农牧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草原鼠虫害的防治和动物疫病防控。 承担农牧业防灾减灾的责任。 管理农牧业和农牧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牧业和农牧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牧业统计的工作。 二、部门决算构成情况 2021年度部门决算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年末实有在职人员24人,退休人员10人;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0人;为全额财政拨款单位。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收支决算情况 (一)收入总计39430.954281万元。包括: 财政拨款收入27238.140104万元,占总收入的69.08%,较2020年万元减少2771.41万元,减少10.17%, 年初结转和结余1485.930948万元,占总收入的3.77%。 (二)支出总计40475.422222万元。包括: 1、卫生健康支出20.793084万元,占总支出的0.05%。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3.725994万元,占总支出的0.68%。 3、农林水支出27039.080444万元,占总支出的66.8%。 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11.931705万元,占总支出的0.28%。 5、节能环保等支出581.830995万元,占总支出的1.44%。 6、住房保障支出448.06万元,占总支出的1.11%。 7、其他支出12000万元,占总支出的29.64%。 年末结转和结余441.463007万元,为本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下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8333.645125万元,占本年支出总计的70%,较2020年增加22.49 万元,增加0.08 %。其中:基本支出 700.37 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 2.47 %;。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卫生健康支出 20.793084 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 0.0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73.725994 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 0.97 %;农林水支出26897.30334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 94.93 %;住房保障支出 448.06 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580%;节能环保支出581.830995 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0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11.93170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898.62354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733.462723 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65.160817 万元。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 0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 0 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5.160817万元,较上年减少45.48万元,减少27%。其主要原因是相应邮电费、办公费等运行费用减少。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国有资产总值为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为0万元,固定资产为0万元。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全部车辆价值为0万元。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直属上级部门拨付资金。 (三)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管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所属行政单位实行归口管理的离退休经费方面的支出。 (六)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
附件【临潭县农业农村局(汇总).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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