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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潭县新城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说明

时间:2022-10-12   作者: 点击数:  

 

新城镇人民政府

2021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21度部门决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七、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1. 部门概况

    (一)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

    (二)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

    (三)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镇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

    (四)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五)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

    (六)组织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七)讨论决定本镇社会经济发展规划。

    二、部门决算构成情况

    2021度部门决算临潭县新城镇为一级预算非收入行政单位,执行行政会计制度。

    单位由党政机构(内设党委、人大、政府、纪委、人武部机构)、行政机构(内设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及事业机构(内设农业服务中心,农经财政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植物疫病防控和农产品质量监督服务中心,安全检站及交管站)构成。

    人员有行政机关人员32人,有科级领导职数17名,即党委书记1名、人大主席1名、镇长1名 、维稳副书记1名(分管维稳和统战工作)、党委副书记1名(分管党建)、纪委书记1名、纪委副书记1名、副镇长3名(其中分管民族宗教工作的副镇长1名)、人武部长1名、四中心一队5名主任,扶贫工作站站长1名。机关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103人;离退休人员34人、其中离休1人;公益性岗位人员11人;遗属24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2021度部门决算收支决算情况

  2. 收入总计4270.4万元。包括:

    财政拨款收入4270.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较20203,256.52万元增加1014.18万元,增加23.74%,年初结转和结余47.18 万元,占总收入的1.1%

    (二)支出总计4179.02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49.42万元,占总支出的47.99%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0.34万元,占总支出的5.86%

    3、农林水支出1602.86万元,占总支出的37.53%

       4、城乡社区支出65.89万元,占总支出的1.54%

    5、节能环保等支出49.36万元,占总支出的1.16%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37万元,占总支出的0.13%

    7、卫生健康支出108.35万元,占总支出的2.54%

    8、交通运输支出27万元,占总支出的0.63%

    9、其他支出20.13万元,占总支出的0.47%

    1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29万元,占总支出的0.01%

    年末结转和结余138.86万元,为本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下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02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3.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度财政拨款支出4179.02 万元,占本年支出总计的100%,较20203377.11万元增加801.9万元,增加23.75%。其中:基本支出2932.9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70.18%

  4.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49.42万元,占总支出的47.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0.34万元,占总支出的5.86%。农林水支出1602.86 万元,占总支出的37.53%。城乡社区支出65.89 万元,占总支出的1.54%。节能环保等支出49.36 万元,占总支出的1.1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37 万元,占总支出的0.13%。卫生健康支出108.35 万元,占总支出的2.54%。交通运输支出27万元,占总支出的0.63%。其他支出20.13 万元,占总支出的0.47%

  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21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32.9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628.07万元,公用经费支出304.86万元。

    202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2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5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

  1.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23万元,比预算减少2.2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23万元,比预算减少1.77万元,主要原因的响应上级号召节能减排节约经费开支;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4.86万元,较上年减少47.96万元,减少13.59%。其主要原因是相应办公费等运行费用增加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当年有政府采购预算38.8万元,其中货物类35.8万元,服务类3万元。年末实际采购26.73万元,包括办公用品及设备家具等,减少采购原因为节约开支缩减各项采购数额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11231日,我单位国有资产总值为1089.5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为545.63万元,固定资产为326.10万元。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全部车辆价值为48.78万元。

    七、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1我镇通过次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取得了一定成效。单位有了绩效管理的理念。从评价项目来看,单位在财政资金使用、项目立项依据、项目实施过程、项目的监督以及项目达到的效果等方面进行了有效管理,工作过程进一步得到了规范,绩效管理理念进一步得到了强化。

    我镇以深入推进绩效评价为核心,结合我镇实际,建立科学、准确的指标体系,体现资金使用的时效性,严格评价流程,切实提高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进一步强化结果运用,将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中期评估等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提高绩效评价在日常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 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直属上级部门拨付资金。

      ()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管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所属行政单位实行归口管理的离退休经费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 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 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四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五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附件【临潭县新城镇人民政府.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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