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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潭县医保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说明

时间:2022-10-12   作者: 点击数:  



临潭县医保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说明

一、部门概况

1、县医保局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州、县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落实好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制定全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实施全县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4、组织制定全县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

5、组织制定全县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制定全县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建立完善全县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

7、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健全完善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9、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州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构成情况

2021年度部门决算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年末实有在职人员19人,退休人员1人;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13人;为全额财政拨款单位。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收支决算情况

  (一)收入总计1339.05万元。包括:

财政拨款收入1339.05万元,占总收入的98%,较20204111.74万元减少2772.69万元,减少67.43%,

年初结转和结余23.74万元,占总收入的2%。

  (二)支出总计1357.95万元。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13万元,占总支出的2%。

2卫生健康支出1333.82万元,占总支出的98%。

年末结转和结余4.84万元,为本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下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1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较2020255.64万元减少231.51万元,减少90%;卫生健康支出1333.8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98%,较20203755.36万元减少2421.54万元,减少64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07.9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567.22万元,公用经费支出40.73万元。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0.73万元,比预算增加0.73万元。其中:办公费支出决算为12.19万元;印刷费支出决算为9.03万元电费1.05万元;邮电费10.46万元;差旅费7.85万元;劳务费0.15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40.73万元,较上年减少3.92万元,减少8%。其主要原因是相应邮电费、办公费等运行费用减少。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当年有政府采购。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112月31日,我单位国有资产总值为37.7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为14.68万元,固定资产为18.04万元。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直属上级部门拨付资金。

  (三)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管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所属行政单位实行归口管理的离退休经费方面的支出。

  (六)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特此报告:


附件:(一)收入支出预、决算对比分析

    (二)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三)项目资金收入分析

    (四)收入支出上下年度对比分析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上下年度对比分析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分析

    (七)人均支出分析

    (八)机构和人员增减变动分析

    (九)资产负债变动情况分析




  
附件【临潭县医疗保障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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