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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潭县洮滨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说明

时间:2022-10-13   作者: 点击数:  

临潭县洮滨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

一、部门概况

   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镇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组织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讨论决定本镇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构成情况

我镇为一级预算非收入行政单位,执行行政会计制度。单位由党政机构(内设党委、人大、政府、纪委、人武部机构)、行政机构(内设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人口和卫生健康办公室)及事业机构(内设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公共事务服务中心,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乡村振兴工作站)构成。人员有行政机关人员17人,有科级领导职数15名,即党委书记1名、人大主席1名、镇长1名 、维稳副书记1名(分管维稳和统战工作)、党委副书记1名(分管党建)、纪委书记1名、纪委副书记1名、副镇长3名(其中分管民族宗教工作的副镇长1名)、人武部长1名、副科级组织员党建办主任1名,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1名乡村振兴工作站站长1名,综治中心主任1名。机关工勤人员1人;事业编制人员54人;离退休人员7;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及退休减员。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收支决算情况

  (一)收入总计1792.02万元。包括:

   财政拨款收入1746.47万元,占总收入的97%。

   年初结转和结余45.53万元,占总收入的3%。

  (二)支出总计1792.01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25.04万元,占总支出的57%。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72 万元,占总支出的5.6%

3、农林水支出535.40 万元,占总支出的29.8%

4、节能环保等支出63万元,占总支出的3.5%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8.08万元,占总支出的1%。

6、卫生健康支出44.96万元,占总支出的2.5%

7、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2万元,占总支出的0.01%。

年末结转和结余3.8万元,为本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下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46.47 万元,占本年支出总计的97%,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25.04万元,占总支出的5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72 万元,占总支出的5.6%。农林水支出535.40 万元,占总支出的29.8%。节能环保等支出63万元,占总支出的3.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8.08万元,占总支出的1%。卫生健康支出44.96万元,占总支出的2.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2万元,占总支出的0.0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87.5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377.57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09.95万元。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9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4.96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9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9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9.95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国有资产总值为548.3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为351.27万元,固定资产为295.18万元。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全部车辆价值为19.48万元。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直属上级部门拨付资金。

  (三)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管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所属行政单位实行归口管理的离退休经费方面的支出。

  (六)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附件【洮滨镇.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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