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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潭县回民中学2021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说明

时间:2022-10-14   作者: 点击数:  

临潭县回民中学2021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临潭县回民中学地处临潭县城关镇回中桥头西端,创建于1989年,主要服务于临潭县城关、卓洛两乡镇,是临潭县一所办学规模较大、富有活力的义务教育阶段初级中学。

学校占地面积34866.38㎡,运动场地总面积14451.8㎡,校舍面积20372.32㎡,绿化面积1358.44㎡,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9701.22㎡,藏书2.974万册。

一年学校在县教育局的领导下,在各位领导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教育局各项工作部署,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学校管理,创新管理制度,完善管理体制,着力提升管理水平;坚持规范办学,强化教师队伍建设;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实施新课程改革,强化质量意识,狠抓教育教学与教研教改;强化学生行为规范和养成教育等工作。

2.机构情况

本单位独立机构个数1个,独立核算机构1个,为级预算单位,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3.人员情况

本单位事业编制86名,年末实有在职教职工127人;学生968人,财政拨款退休人员23人,遗属补助人员7人。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说明

2021年度总收入2661.88万元,财政拨款收入2661.88万元。

(二)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总支出2676.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2676.33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1763.9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0.1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51.75万元,资本性支出12.18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说明

2021总收入2661.88万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61.88万2021总支出为2676.33万(其中:基本支出2348.02万元,项目支出328.31万元),财政拨款支出2676.33万元,年末结转结余92.05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2021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总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财政拨款支出29.83万元,其中:协议供货类共计29.83万元,其中:用于办公耗材及打印复印费6.7万元;办公设备及教学仪器23.13万元。

六、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配置情况:我单位2021年底实有人员127人,在职127人,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                                                                                            

2.预算执行情况:本单位财政预算经费收入2661.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31.27万元,项目支出330.62万元);财政预算经费支出2676.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48.02万元,项目支出328.31万元),基本结转92.05万元。

3.预算管理及资产管理情况:我校财政资金严格按照预算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办理业务,职责明确,相互监督做到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化。资金使用规范合法。固定资产利用率为100%。

4.职责履行情况:由于预算资金的严重不足,我单位重点实际工作的完成率和质量达标率较低,导致部门职责履行效率下降。

我校财政资金严格按照预算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办理业务,职责明确,相互监督做到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化。通过从绩效产出数量,产出质量,经济效益,可持续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评价,评价结果为100分。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12月31日,资产合计4178.7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2.05万元,占资产总额的0.02%;固定资产原值4086.74万元,固定资产折旧963.71万元,固定资产净值3123.03万元。

八、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直属上级部门拨付资金。

(三)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管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所属行政单位实行归口管理的离退休经费方面的支出。

(六)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附件【临潭县回民中学.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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