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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潭县第一中学2021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说明

时间:2022-10-14   作者: 点击数:  

临潭县第一中学2021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2021年,在县财政部门、教育局财务室工作人员的监督指导下,我校财务工作严格遵守各项财经法规,坚决落实“两免一补”、“三包”经费及各项专项资金,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全年财务收支运转良好,为顺利完成学校教育教学任务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2.机构情况

临潭县第一中学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数为1。

3.人员情况

现有编制202人,其中行政0人,事业202人;年未实有人数259人,其中公开预算财政补助开支人数220人;退休人员23人;遗属16人。  

二、部门决算构成情况

2021年度部门决算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年末实有在职人员220人,退休人员23人;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202人;为全额财政拨款单位。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收支决算情况

(一)收入总计4946.37万元。包括:

财政拨款收入4946.3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较20204528.53万元增加417.84万元,增加8.44%。年初结转和结余万元,占总收入的%。

(二)支出总计4906.08万元。包括:

1、教育支出4642.42万元,占总支出的94.62%。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67万元,占总支出的1.26%。

3、卫生健康支出201.99万元,占总支出的4.12%。

年末结转和结余251.06万元,为本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下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906.08万元,占本年支出总计的100%,较20204459.30万元增加446.78万元,增加10.02%。其中:基本支出4792.2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97.68%。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教育支出4642.4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94.62 %,较20203948.27万元增加694.15万元,增加17.5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6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26%,较2020327.61万元减少265.94万元,减少431.2%;卫生健康支出201.9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4.12%,较2020183.42万元增加18.57万元,增长10.12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792.2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4359.49万元,公用经费支出  432.77万元。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1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2.1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05万元,比预算减少0.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2.05万元,比预算减少0.0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0万元,比预算增加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 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1.7万元,较上年增加27.21万元,增加21.85%。其主要原因是相应邮电费、办公费等运行费用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当年有政府采购。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112月31日,我单位国有资产总值为4797.7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为259.62万元,固定资产为4538.11万元。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全部车辆价值为16.69万元。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直属上级部门拨付资金。

  (三)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管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所属行政单位实行归口管理的离退休经费方面的支出。

  (六)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附件【临潭县第一中学.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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