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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潭县道路运输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说明

时间:2022-10-14   作者: 点击数:  


临潭县道路运输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负责履行对道路旅客运输经营、道路货物运输经营、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包括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等实施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和行政监督职能;制定道路运输发展政策和规划,拟定管理规章,并组织实施;负责对道路客货运输站(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等职能;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临潭县道路运输管理局设置5个内设机构,均为股级建制。

1、办公室

职责:负责局重要事项的督办,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文秘、信访、档案、保密、目标管理工作;负责交通信息化建设和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和新闻宣传报导工作;负责起草局重要报告、领导讲话和综合性文件。

2、财务股:

职责:认真贯彻落实执行《会计法》及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对罚没款的登记、核对工作,确保办案经费及时到位;负责筹集、管理、使用好本单位资金,保障资金正常运转;做好本单位各账户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资产管理和财务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票据管理工作,做好各种票据及印刷品的保管、发放、核销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发展规划股

职责:负责营运车辆的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罚没票据的领用、管理工作;负责站场建设项目资料得到汇总上报工作;负责油价补贴发放工作;领导安排的其他事项。

4、运政大厅

职责:负责对许可经营的客车、货车、出租汽车、公交车《道路运输证》进行年度审验工作;负责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认真履行“三关一监督”职责,加强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监管;负责全所道路运输经营业户、车辆档案建立和管理工作;负责运政管理业务的政务公开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运政执法大队

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道路运输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维护辖区内运输市场秩序;负责对辖区内道路运输经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稽查工作(包括道路客货运输、城市公共客运、车辆检测、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站场经营、源头治超等),查纠各类道路运输违法、违章案件;负责各类道路运输市场突发案件应急处理;负责对所管辖的重点区域、重点线路的长效监管和集中整治;负责做好运政稽查的各类基础台账,按时完成各类统计资料的汇总、上报,及时向大队和有关股室反馈稽查信息;参与全县范围内道路运输专项整治和重大执法活动;负责道路运输市场各类信访、举报投诉案件的查处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单位构成及人员构成情况

纳入2020年度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其中:独立报送单户报表的单位1个。

运管局事业编制7人。单位实有人数18人,离退休4人。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3,895,682.48元,支出总计3,895,682.48元。与2020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696,124.32元,增加21.76%支出增加696,124.32增加21.76%。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交通运输支出增加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3,895,682.4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95,682.48元,占100.00%。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3,895,682.48元,其中:基本支出3,895,682.48元,占100.00%。

本部门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522,828.7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主要原因是对农村道路客运的补贴款项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895,682.48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96,124.32元,增加21.7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20,382.48元,增长107.74%。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895,682.48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96,124.32元,增加21.76%。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交通运输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20,382.48元,增长107.74%。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21,943.28元,57.0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69,563.20元,占6.92%;卫生健康支出154,176.00元,占3.96%;交通运输支出1,250,000.00元,32.0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95,682.48元。其中:人员经费3,817,632.25元, 较上年增加836274.42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600,586.80、津贴补贴42,000.00、奖金308,316.25。公用经费78,050.23元,较上年减少140150.1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12,828.89印刷费6,087.00,手续费211.50,水费403.20,电费7,678.89,邮电费3,960.00,取暖费19,079.79,差旅费10,000.00元,维修维护费9,430.00元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9,986.11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元,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元,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

公务车购置费0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元,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购置,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元,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购置。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 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8,050.23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办公费12,828.89印刷费6,087.00,手续费211.50,水费403.20,电费7,678.89,邮电费3,960.00,取暖费19,079.79,差旅费10,000.00元,维修维护费9,430.00元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20减少141,949.77元,减少65.05%,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减少。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1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 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9,466.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669.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669.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669.00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 “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 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 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注:以上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




  
附件【临潭县道路运输管理局2021(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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