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14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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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潭县店子镇单位2021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说明 一、部门概况(主要职责) 店子镇人民政府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镇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组织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讨论决定本镇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构成情况 2021年度部门决算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年末实有在职人员55人,退休人员6人;行政编制21人,事业编制37人;为全额财政拨款单位。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收支决算情况 (一)收入总计1032.21万元。包括: 财政拨款收入1032.2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较2020年万元减少51.06万元,减少4.7%, 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占总收入的0%。 (二)支出总计1032.21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67.7万元,占总支出的74.38%。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65万元,占总支出的0.68%。 3、农林水支出120.81万元,占总支出的11.7%。 4、卫生健康支出40.29万元,占总支出的7.23%。 5、节能环保等支出21.76万元,占总支出的3.9%。 6、其他支/7万元,占总支出的2.11% 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下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32.21万元,占本年支出总计的100%,较2020年 万元减少1083.27万元,减少4.7%。其中:基本支出51.0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4.7%;。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67.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74.38%,较2020年 万元增加719.72万元,增加6.6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6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7.23%,较2020年158.09万元减少83.44万元,减少52.78%;农林水支出120.8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1.7%,较2020年126.11万元减少5.3万元,减少4.2 %;节能环保支出21.76 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11%,较2020年42万元减少20.24万元,减少93.01%。卫生健康支出40.2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3.9%,较2020年37.35万元增加2.94万元,增加7.87%,其他支出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6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32.2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903.22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28.99万元。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5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6.54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32万元,比预算减少1.2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32万元,比预算减少1.2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比预算增加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61.29万元,较上年减少130.43万元,减少18.86%。其主要原因是邮电费、办公费、会议费及职工人数减少。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当年政府采购支出11.36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国有资产总值为213.2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为70.56万元,固定资产为142.69万元。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全部车辆价值为8.5万元。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直属上级部门拨付资金。 (三)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管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所属行政单位实行归口管理的离退休经费方面的支出。 (六)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
附件【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样.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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