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概况
(一)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
(二)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
(三)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四)制定并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五)负责本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六)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七)组织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部门决算构成情况
2021年度部门决算临潭县术布乡人民政府为一级预算非收入行政单位,执行行政会计制度。
单位由党政机构(内设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及事业机构(内设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公共事务服务中心,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构成。
年末实有在职人员69人,退休人员9人;行政编制24人,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34人;为全额财政拨款单位。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2021年度部门决算收支决算情况
支出总计1406.4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33.43万元,占总支出的59.3%。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27万元,占总支出的6.1%。
3、农林水支出437.89万元,占总支出的31.1%。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4.81万元,占总支出的3.1%。
二、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06.4万元,占本年支出总计的100%,其中:基本支出1271.3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90.4%。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33.4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65.1%,较2020年704.61万元增加128.82万元,增加15.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2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6.1%,较2020年38.91万元增加46.36万元,增加54.4%;农林水支出437.8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31.1%,较2020年259.27万元增加184.77万元,增长40.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71.3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833.43万元,公用经费支出437.89万元。
三、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3.2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 0.8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05万元,比预算增加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05万元,比预算增加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比预算增加0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8万元。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当年政府采购9.47万。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国有资产总值为182.0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为160.65万元,固定资产为21.4万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225.78。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全部车辆价值为8.38万元。
七、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1年我乡通过两次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取得了一定成效。单位有了绩效管理的理念。从评价项目来看,单位在财政资金使用、项目立项依据、项目实施过程、项目的监督以及项目达到的效果等方面进行了有效管理,工作过程进一步得到了规范,绩效管理理念进一步得到了强化。
我乡以深入推进绩效评价为核心,结合我乡实际,建立科学、准确的指标体系,体现资金使用的时效性,严格评价流程,切实提高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进一步强化结果运用,将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中期评估等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提高绩效评价在日常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直属上级部门拨付资金。
(三)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管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所属行政单位实行归口管理的离退休经费方面的支出。
(六)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 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 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四)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五)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