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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潭县供销社 2021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情况说明

时间:2022-10-14   作者: 点击数:  

临潭县供销社 2021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情况说明


一、 基本情况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临潭县供销合作社是正科级全额拨款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始终坚持 “三农”服务宗旨,坚持为民服务方向,突出 “新网工程”、基层组织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农资供应服务和农产品营销,确保企业生产安全。内设办公室、人秘股、综合业务股、财务股。

(二)部门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党和政府及上级供销社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社章》;

2.负责综合分析供销社经济发展状况,研究制定全县供销社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全县供销社的发展与改革;

3.按照政府授权和市场经济的要求,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和农副产品、烟花炮竹经营进行组织、协调、管理;

4.指导基层供销社的业务活动,促进全县城乡物资交流,建立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5.围绕“三农”服务需要,始终坚持以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为主的办社理念;

6.承办县委、县政府、省、州供销社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情况说明

2021年度部门决算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2021社机关编制11人,在职11人;退休9人。

三、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临潭县供销社预算经费收入850.96万元,其中:公务费33.83万元,人员经费180.8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基本支出预算 861.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1.31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21“三公” 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用0,公务用车运行费0元。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 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直属上级部门拨付资金。

  ()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管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所属行政单位实行归口管理的离退休经费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附件【临潭县供销合作社.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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