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0-08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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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临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县市场监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州、县委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四)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十一)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十二)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十四)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十五)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十六)负责统一管理知识产权工作。(十七)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的许可、检查和处罚,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 (十八)负责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承担协调推进全县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责任,指导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工作。(十九)完成县委、县政府和省、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县市场监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在党组领导下,具体做好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执行党组的决议、决定并监督落实执行情况。负责党组纪要文秘、党务信息、保密等工作,起草党组文稿。落实党组会议、中心组学习和重要活动的安排、记录工作。负责开展思想政治、统战、纪检监察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党员教育、监督和管理等工作。在县委组织部的统一领导下,承担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责任,指导全县基层市场监管部门开展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和联系共青团、工会、妇女组织工作。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保密、机要、档案、信访、政务公开、文稿起草等工作。承担协调推进市场监管、知识产权方面深化改革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政策研究和综合分析。承担人大、政协提案、议案的办理工作。拟订市场监管、知识产权战略规划、中长期规划并组织监督实施。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规划、申报、组织、管理工作。负责督查督办工作。统筹制定综合性考核工作计划并组织监督实施。统一组织开展业务考核工作。承担并指导市场监管统计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职称评审、干部教育培训、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外事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拟订实施相关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承担相关科研攻关、技术引进、成果应用工作。负责重大信息化项目的立项、实施、管理。负责市场监管大数据中心建设、管理和市场监管大数据应用发展工作。承担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负责信息技术保障和网络安全工作。拟订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公布制度,承担新闻宣传、新闻发布管理工作。组织市场监督管理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协调组织重大宣传活动。负责市场监管事故应急体系建设。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预决算、财务审计、国有资产、基本建设和各类资金、专用基金及制装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技术改造和技术装备项目申报及装备配备工作。对机关和直属单位政府采购工作实施监督。承担机关和非独立核算直属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 (二)法规股。承担组织起草市场监管、知识产权有关地方性规章、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负责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依法依规设计执法程序、规范自由裁量权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统一管理市场监管相关行政许可事务,集中开展行政许可工作。负责制定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审核和审批工作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协调行政许可事项的勘查、论证、检验、检测、鉴定、审核、清理相关工作。组织协调涉及其他部门的联合审批事项。 (三)质量股。拟订推进质量强县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工作,提出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措施。拟订实施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制度、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和产品防伪工作,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配合开展重大质量事故调查。承担产业发展协调服务工作。承担县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拟订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制度及重点产品监督目录,组织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监督管理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拟订全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参与制定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承担食品风险监测工作,组织排查风险隐患。 (四)综合行政执法股。拟订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综合执法及稽查办案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查处市场主体准入、生产、经营、交易中的有关违法行为和案件查办工作。组织查办、督查督办有全县影响和跨区域的大案要案。承担市场专项治理和社会综合治理等相关工作。指导全县基层所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承担县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拟订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开展市场监管领域消费维权及“12315”投诉举报受理、分配、调解、查处工作。指导消费环境建设。 (五)登记注册股。拟订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的制度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负责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及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工作。承担规定范围内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工作。承担协调推进全县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责任。负责政务大厅管理工作。 (六)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股(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贯彻执行国家反垄断制度措施和指南,拟订有关反垄断的措施和办法。依授权配合开展反垄断执法工作,对经营者集中进行反垄断调查。指导临潭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拟订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反不正当竞争的制度措施、规则指南。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和打击传销工作。组织指导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七)商标广告监督管理股。拟订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监督管理的措施和办法。组织指导商标、专利和原产地地理标志使用活动。承担驰名商标、中国商标金奖、中国专利奖的筛选推荐工作。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原产地地理标志产品的申报与保护工作。配合开展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执法工作。承担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商标受理工作。拟订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广告管理法律法规的实施,拟订实施广告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 (八)食品监督管理股。拟订推进食品安全战略的重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统筹协调食品全过程监管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分析掌握生产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和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配合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组织食盐、酒类生产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配合查处特殊食品相关重大行为。分析掌握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食品流通监督管理措施和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食品经营监督检查,配合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指导全县食品、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能力建设,制定快速检测计划并指导监督实施。负责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的维护和运行,指导监督推广和应用。负责食盐、酒类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分析掌握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指导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配合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 (九)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督管理股。负责药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管; 负责药品追溯体系建设;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组织药品质量抽查检验,定期发布质量公告;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督指导全县基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严格依法履行药品流通环节监督管理责任。负责中(藏)药材、中药饮片、医疗机构制剂配制日常监管并承担相应责任;监督实施中(藏)药材生产及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负责医疗机构制剂品种注册材料的初审和注册品种现场审查工作;组织实施中(藏)药品种保护制度;配合开展药品生产环节监督检查及违法行为查处;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并依法处置;监督指导全县基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严格依法履行中藏药监督管理责任。负责化妆品生产经营环节监督检查及违法行为查处;组织化妆品质量抽查检验,定期发布质量公告;负责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并依法处置。 (十)特种设备股。拟订特种设备安全有关制度并监督实施。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配合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配合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组织制定市场监管事故应急预案和事故应急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开展市场监管方面各类突发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制定食品、药品、工业产品、特种设备等质量安全监管应急演练计划并组织实施。 县市场监管局核定行政编制30名。核定部门领导职数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877.74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28.48万元,下降6.4%,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财政拨款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870.2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70.21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870.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68.99万元,占89.24%;项目支出201.22万元,占10.7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870.21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106.09万元,下降5.37%。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财政拨款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70.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6.09万元,下降5.37%。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财政拨款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70.2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95.89万元,占7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7.69万元,占9.5%;卫生健康支出78.25万元,占4.18%;住房保障支出118.38万元,占6.3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870.21万元,支出决算为1870.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95.89万元,支出决算为1495.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7.69万元,支出决算为177.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8.25万元,支出决算为78.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8.38万元,支出决算为118.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68.9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11.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2.36万元,下降12.6%,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财政拨款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 公用经费57.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4.94万元,下降56.54%,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开支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6.10万元,支出决算为16.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9万元,增长1243.46%,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受疫情影响,车辆外出活动减少。 (二)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6.10万元,支出决算为16.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9万元,增长1243.46%,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增加了由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划拨车辆。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14.10万元,支出决算为14.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1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增加了由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划拨车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2.0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8万元,增长66.89%,主要原因是车辆增加。 3. 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 (三)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个团组,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7.6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水电暖办公费等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4.94万元,下降56.54%,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减少,资产运行维护支出,减少,人员数量减少,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办公支出等。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5万元,增长3.45%,主要原因是培训人次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执法检查及食品药品抽检业务。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部门整体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3个,二级项目5个,共涉及资金1877.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全面完成了全年绩效目标。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部门整体绩效自评结果。
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部门全年预算数为1877.74万元,执行数为1877.7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全年我县各类市场、批发企业监管质量进一步规范;二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三是全年食品药品安全得到了保障;四是群众和监管对象满意度近一步提高。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绩效评价结果:优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若有删减注意调整段落序号。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根据“收入决算表”和“支出决算表”,参照第十四项说明,对本部门所有涉及到的项级支出功能科目进行说明,注意不要重复,并调整段落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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