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172.87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79.38万元,下降6%。项目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172.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72.87万元,占100.00%。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172.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3.22万元,占90.65%;项目支出109.65万元,占9.3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172.87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79.38万元,下降6%,项目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72.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9.38万元,下降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72.8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16.07万元,占78.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00万元,占0.8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90万元,占9.46%;卫生健康支出50.93万元,占4.34%;节能环保支出5.98万元,占0.51%;其他支出10.06万元,占0.8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92.39万元,支出决算为1172.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37%。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07.77万元,支出决算为916.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4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补加了项目支出。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拨付建设村使馆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2.41万元,支出决算为110.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7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工人数减少。
4.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5.15万元,支出决算为50.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17%。
5.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5.98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7.06万元,支出决算为68.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8%。
7.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补充部分预算不足资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63.2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77.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1.46万元,下降9.41%,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员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在职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
公用经费86.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7.57万元,下降30.36%,。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4.00万元,支出决算为4.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8万元,下降16%,。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4.00万元,支出决算为4.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8万元,下降16%。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4.00万元,支出决算为4.00万元。
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个0团组,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6.2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乡镇公用经费、乡镇环境卫生整治经费,村环境卫生政治经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7.58万元,下降30.36%,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减少,资产运行维护支出减少,人员数量减少,压缩部门经费。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0.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7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7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6.5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7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6.51%。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172.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本部门在本年的预算执行当中通过加强预算收支执行管理,不断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各项支出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
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绩效自评结果。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72.87万元,执行数为1172.8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流顺镇人民政府
关于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自评的报告
县财政局:
根据《临潭县财政局关于开展 2023年度财政资金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潭财发〔2023]76号)精神和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要求,强化我单位的预算绩效意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流顺镇人民政府对2023年度财政拨款及中央、省、州、县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和各类专项资金及政府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自评,现将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资金管理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及中央、省、州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和各类专项资金及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自评。
二、综合评价情况
我单位财政资金严格按照预算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办理业务,职责明确,相互监督,做到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化。通过从绩效产出数量,产出质量,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评价,评价结果为“优”。
三、绩效指标自评情况分析(一)预算执行情况
(一)、预算执行情况。
流顺镇人民政府为一级预算单位,属行政机关,执行行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化。通从须双广击效里,厂山灰里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评价,评价结果为“优”。'
绩效指标自评情况分析
(一)预算执行情况
流顺镇人民政府为一级预算单位,属行政机关,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核定行政编制21人,事业编制26人,无编人员19人。截止2023年12月底,在职人员66人,现有车辆1辆。
1、预算执行情况。收入预算1172.87万元,支出预算
1172.87万元。
2、基本支出执行情况。2023年初基本支出预算为
1092.39万元。2023年12月底,基本支出1172.87万元。
(二)预算管理情况
管理制度健全,在预算资金管理方面,制定了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并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规定约束财务行为。一是规范审批程序。财务报销审批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所有开支坚持“先批后支再报”审批程序。二是加强会计核算工作。进一步强化基础性会计工作,认真做好日常报账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确保会计工作严格、规范、有序。
(三)资产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规定购置、使用和处置固定资产,及时录入资产动态管理信息系统,并进行定期清查、不定期检查,提出盘点(盈亏报废等)处理建议,做到账实、账账相符。我办的固定资产采购在年初编制预算计划,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的相关要求进行。明确了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和固定资产使用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建立统一要求、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的机制。
四、主要经验做法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严格按照各项财务及预算制度执行,本年度的基本支出与实际性支出一致。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
保障实际支出的预算,继续严格控制实际支出。加大财政预算投入的力度,实现政府投资资金的规范、高效、安全和廉洁使用。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