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一)负责本乡镇的卫生工作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的公共卫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负责本乡镇的基本医疗服务。
(三)负责本乡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并依据上级部门要求组织实施处置。
(四)负责本乡镇辖区内的卫生信息统计、分析、上报。
(五)负责对本乡镇辖区内村级卫生组织和乡村医生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六)负责承办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相关业务或事项;负责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其他工作。
(七)贯彻执行党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国家卫生法律、法规,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面向农村居民提供综合性卫生服务,受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辖区内预防保舰基本医疗、健康教育、康复和计划生育技术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1.我院机构编制1个,事业编制机构1个;
2.我院年末实有人数3人,一般预算财政开支人数3人。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96.95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8.32万元,增长9.38%,主要原因是奖金,各项保险增加。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96.95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96.95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96.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8.00万元,占80.45%事业收入18.95万元,占19.5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96.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95万元,占10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78.00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19.97万元,增长34.41%。主要原因是奖金,各项保险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97万元,增长34.41%。主要原因是奖金,各项保险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0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2万元,占4.77%;卫生健康支出70.92万元,占90.92%;住房保障支出3.36万元,占4.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8.00万元,支出决算为78.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72万元,支出决算为3.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按实际发生额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0.92万元,支出决算为70.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按实际发生额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36万元,支出决算为3.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按实际发生额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8.0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4.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17万元,增长22.88%,主要原因是奖金,各项保险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2.43万元、津贴补贴23.0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5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4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0.6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20万元、住房公积金3.36万元。
公用经费23.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79万元,增长72.09%,主要原因是运行成本增加导致办公经费也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1.29万元、电费0.72万元、邮电费0.93万元、取暖费3.16万元、转用材料费10.24万元、劳务费7.05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属于事业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属于事业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2年、2023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2022年、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2年、2023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2年、2023年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2年2023年无公务接待费。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主要是我单位无外事接待费。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主要是我单位无其他国内来公务接待费。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个0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我单位2023年度无机关运行相关经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我单位2023年度无机关运行相关经费。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3年度无会议相关经费。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3年度无培训相关经费。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购买物资。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无项目,故未开展项目预算绩效管理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十五、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六、工资福利支出(类)基本工资(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含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十七、工资福利支出(类)津贴补贴(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岗位津贴,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
十八、工资福利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十九、工资福利支出(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
二十、工资福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反映单位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一、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二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反映单位购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二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电费(款):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二十四、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邮电费(款):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二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差旅费(款):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二十六、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劳务费(款):反映支付给外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