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0-18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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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临潭县纪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说明 一、单位情况 (一)主要职责。县纪委与县监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监委两种职能,对县委全面负责。 1、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2、主管全县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贯彻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决议和命令的情况。 3、在县委领导下,组织协调全县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 4、负责检查并处理县直各部门、各乡镇党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5、负责调查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作出相应的行政处分(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6、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全县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党员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8、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理论和行政监察工作政策理论及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拟定党纪、政纪条规和政策规定。 9、调查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制定有关政策、法规的情况,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的建议;变更或撤销各级行政监察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和规定。 10、会同县直各部门党委(党组)及各乡镇党委、政府管理纪检、监察干部;负责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的业务指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出县直机关纪委书记和纪检组长人选,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考察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11、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州纪委、州监察局授权或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人员情况。本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属国家机关,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单位行政编制31人,事业编制17人,工勤1人,在职49人,离岗待退4人,退休7人,遗属1人。 (三)机构人员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2018年调出1人,调入20人,退休1人。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2018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在州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按照中央和省、州纪委全委会部署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聚焦主责主业,提高政治站位,履行政治责任,忠实履行党章、监察法赋予的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双重职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政治保证。现将一年来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承担“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在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上坚决做到思想上坚定追随、政治上绝对忠诚、情感上真诚拥戴、行动上走在前列,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坚定地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一是对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绝对忠诚,坚决服从党中央领导,深刻学习领会好党中央的决策精神。县纪委监委通过每周二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重点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及《关于党的政治建设系列重要论述》进行学习,将学懂弄通做实的要求落到实处,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及时开展“纪委书记讲党课、支部学习会、党员讲党课”及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7周年主题活动等一系列接地气的活动,灵活管用的学习方式,促进了习近平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思想落地生根。二是强化对十八届、十九届全会精神及习近平系列讲话的学习,不断筑牢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认真学习十八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州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各乡镇、县直部门(单位)将中央、省州纪委全会精神、党的十八大、党的十九大精神列为首要学习内容,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和临潭县“百日作风大检查大整顿专项行动”,组织党员干部开展理论学习、观看警示教育片,不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三是加强对党的十九大精神、党中央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和党章党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重点对贯彻中央、省州精神及决策执行情况,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民主集中制和个人重要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执行情况及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题安排部署和监督检查,着力整治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 (二)强化责任落实,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深入落实。一是开展压力传导。积极协助县委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年初召开县委全委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县委常委会成员和其他县级干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自己所包乡镇、分管部门、联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进行约谈,开展压力传导。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签字背书等机制,全面推行廉政鉴定、廉政谈话、廉政法规知识测试,签订廉政承诺书。在全县党员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和纪委全会上,县委主要领导对各乡镇、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集体约谈,并对新提拔和改任交流到重要岗位干部进行廉政知识考试,签定科级领导干部履行岗位职责和廉政承诺书,2018年以来,共开展廉政谈话71人(次),对64名干部进行廉政考试,层层传导压力,不断推动责任落实。二是加大问责力度。成立督查组对全县各乡镇、派驻纪检组和部门(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和问责情况进行全面督查,查处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线索12件,立案5件,问责22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6人,组织处理16人。 (三)深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不断形成反腐败工作强大合力。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精神,不断加大探索创新力度,全面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一是结合实际制定方案,设立6个综合派驻纪检组、3个单独派驻纪检组,各派驻机构紧紧围绕纪检监察工作中心,强化监督,严格执纪,督促驻在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形成了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强大合力。二是严格按照工作步骤,共完成转隶人员3人。通过开展谈心谈话、参加省州纪委培训班,进一步促进转隶人员在思想、理念、感情、工作的深度融合。三是严格执行谈话室谈话前各项规定。建成专用谈话室一间,配备了相关设备。建立健全了谈话医疗保障制度,与县第一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签订谈话室医疗保障“绿色医疗救助”承诺书,建立谈话保障应急机制及“绿色通道”。四是实现监察对象的全覆盖。根据中共甘肃省纪委办公厅《关于统计全省监察对象数量的通知》(甘纪办明电〔2018〕22号)文件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五条明确的六类监察对象,县纪委监委及时安排,对全县所有符合六类监察对象人员进行了摸底统计,我县共有监察对象6472名,实现监察对象全覆盖。五是全面使用调查措施。结合我县实际,细化领导体制、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案件移送等工作规程和《了解处置问题线索规定》《谈话室管理制度》《一般性审查谈话安全管理规定》《执纪审查人员管理办法》等相关配套制度。对赋予监委的 12 项调查措施的适用情形、操作步骤、审批程序、使用要求等作出具体规定并制定配套文书。县监委成立以来,使用调查措施4项(其中:谈话5人次,扣押1次,询问27人次,调取5次),移送起诉2人。 (四)持续加大作风建设,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双十条”、州委《实施细则》和县委《贯彻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聚焦突出问题,抓住重要节点,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态,从严开展监督检查、专项治理、明察暗访、通报曝光和查处问责,坚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突破,加强对办公用房、公车管理、公务接待、会议文件、生活待遇、婚丧嫁娶等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严肃查纠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2018年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6例14人,其中:给予党内警告2人,行政警告3人,提醒谈话5人,诫勉谈话3人,谈话提醒1人。 (五)全面推进巡察,巡察利剑作用初显。一是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2018年3月派出2个巡察组对全县16个乡镇和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进行了为期2个月的扶贫领域专项巡察,通过巡察发现问题线索51条。其中:建议了解关注类30条,建议参考类21条,截至目前立案5件,信访了结17件,限期整改2件,诫勉谈话5人,谈话提醒9人,其余线索正在核查当中。二是开展政治巡察。2018年8月县委派出3个巡察组通过“一托四”方式对3个乡镇和9个县直部门(单位)进行为期2个月的严格“体检”和全面“会诊”,通过巡察共发现问题线索41条。其中:了解关注类13件,建议参考类28件,目前问题线索正在进一步核查中。三是积极配合省委巡视。按照省委第三轮巡视工作通知要求,县纪委监委积极配合州委巡察办,抽调纪检、组织、发改、民政等部门18名干部组成2个巡察组积极配合省委巡视工作,为开展好省委巡视工作起到了助推作用。四是积极做好巡视巡察整改工作。按照中央、省委巡视及扶贫等方面督导检查和考核反馈移交问题清单,认真做好整改落实工作,及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责任人员,做到立行力改、真改实改。 (六)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从严治党,重在加强纪律建设”。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用严明的纪律管党治党,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做到敢抓敢管、严格执纪,把纪律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重点对违反“六项纪律”人员进行了严肃查处,确保党的纪律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2018年1至11月份,共查处违反“六项纪律”党员干部107人,其中:违反政治纪律6人,违反组织纪律1人,违反工作纪律84人,违反群众纪律13人,违反廉洁纪律2人,违反生活纪律1人。给予党内警告36人,严重警告10人,开除党籍3人,开除公职1人,警告2人,政务记过1人, 组织处理58人(其中3人受双重处分)。 (七)严格纪律审查,持续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要求,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断加强和改进执纪审查工作。一是执纪审查工作深入推进。2018年以来,共接待来访群众106人(次)。共受理来信、来电、来访226件,现已办结154件,信访了结110件,正在办理72件。经初核立案44件,共处理97人(其中:党纪处分71人,政务处分26人),组织处理105人(其中:通报批评32人,提醒谈话28人,诫勉谈话28人,批评教育16人,免职1人)。二是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加强与政法机关的日常联系,建立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和查办结果反馈机制,做到信息互通,相互配合,切实提高扫黑除恶和反腐“拍蝇”的整体性、协同性,向公安机关移交问题线索1条。 (八)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紧盯脱贫攻坚的“关键少数”,紧盯扶贫项目资金、紧盯干部作风,把发生在群众身边、严重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案件作为重点,扎实安排全县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工作。一是2018年共受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61件(其中:立案25件,信访了结24件,正在核查8件,限期整改4件);给予党纪处分37人(其中:留党察看1人,严重警告7人,警告27人,开除党籍2人);给予政务警告处分3人;组织处理36人(其中:诫勉谈话17人,批评教育6人,提醒谈话13人)。二是乡镇纪委开展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大起底、大排查、大接访”工作,共接访群众200余人(次),发现问题线索60余条,现场回复办理40余条;立案18件,结案18件,共处分20人(其中:党纪处分19人,政务处分1人),推动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三是及时成立县纪委监委综合整治工作组和两个重点整治工作小组,对今年确定2个扶贫领域综合整治乡镇(洮滨镇、术布乡),紧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健全完善机制制度等三项重点内容开展综合整治。 (九)强化廉政教育,助推“正气甘南”建设。一是及时制定下发《2018年度宣传工作方案》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纪检监察信息、新闻宣传报道工作的通知》,并实行半年通报制度,对信息通报排名靠后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不断加强全县纪检监察宣传工作。二是紧密结合“正气甘南”建设系列活动和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在县电视台滚动播放廉政格言警句和公益广告,及时对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相关信息进行宣传报道。三是在每日甘肃网、“正气甘南”微信公众号、甘南廉政网、甘南日报、中国甘南网、临潭发布等宣传平台共发表稿件85篇,在重要节点发送廉政短信4500余条。四是各乡镇在社区、村社设立廉政文化长廊,打造廉政文化宣传栏150余处,制作信访举报宣传栏150多个,有效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同时借助本地民俗文化节和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向群众、学生发放了印有廉政文化格言警句的水杯、手提袋、雨伞、书签等。五是结合“农民讲习所”、“干部夜校”和廉政教育“大讲堂”活动开展廉政宣传,受教育人数达3500多人,取得了良好效果。六是组织全县党员干部观看《镜鉴》《贫县硕鼠》《从政治明星到阶下囚》等警示专题片,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十)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队伍。一是加强教育管理监督。及时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自觉践行《甘肃省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签订《作风建设承诺书》,建立科级干部廉政档案845份。严格落实纪律审查“十不准”要求,严明审查纪律,自觉接受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增强监督合力。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加强分析研判,坚决防止党员干部“带病上岗”“带病提拔”,今年共回复党风廉政意见685条。二是大力提升能力素质。2018年以来,通过开办全县纪检监察系统业务知识培训班、案件自查自评、案件“回头看”、岗位练兵和交叉办案等工作,结合“临潭县2018年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业务素能建设年活动”,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培训力度,受培训人数达270人(次)。选派58名干部积极参与县委巡察、州委巡察等工作,11名干部赴北京、天津、四川、兰州等地参加了学习培训,3名转隶人员积极参加州纪委的培训学习,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理论素养和办案能力。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理解不深、认识不够,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导致管党治党宽松软现象不同程度存在。二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隐形变异问题时有发生,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接待等问题依然存在。三是个别部门仍然存在党员干部作风不严不实,工作散漫等现象。四是群众身边“微腐败”问题时有发生,影响着党群干群关系。五是个别乡镇纪委落实监督执纪责任不明确,抓主业力度不够,对严管即是厚爱的理解不深,放松了严格监管监督的要求。六是纪检监察机关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执纪的能力水平有待提高,尤其是县监委成立后,部分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发现问题、执纪审查、调查处置能力不足。七是部分派驻纪检机构“探头”作用发挥还不充分。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县纪委监委将结合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新问题,紧紧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总体要求,聚焦主责主业,创新工作思路,积极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为全县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一)继续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学通弄懂为出发点,把学习成果运用到实践上,努力转化为行动自觉。 (二)继续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围绕中央、省委、州委各项要求,紧贴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持续开展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政令畅通,落实到位。 (三)落实主体责任,不断强化责任担当意识。要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解决重点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担当意识不强、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落实“两个责任”办法不多、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 (四)持续推进作风建设从严从紧。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紧紧围绕全县干部作风大整顿暨警示教育大会会议精神和“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开展,盯紧“中央八项规定”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和“四风”新动向、新变化不放松,驰而不息查纠作风建设问题。 (五)继续加强纪律审查。加强对乡镇纪委、派驻机构纪律审查工作的领导,把发生在群众身边、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作为重点,尤其是把发生在扶贫领域的违纪违法案件作为重点,紧盯“六个严查”,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断改进监督审查方式,严格依纪依规开展纪律审查,严肃查处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 (六)持续推进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现人员深度融合,纪法有效衔接,执纪与执法双过硬;规范审查调查流程,提高执法效果,实现执纪审查与执法调查有机统一,构建起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 (七)继续发挥好政治巡察“利剑”作用。充分发挥政治巡察“显微镜”和“探照灯”作用,以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为巡察工作的主要任务,总结巡察经验,推进巡察成果运用,不断精炼巡察队伍,认真完成好县委巡察这项政治任务。 (八)加大扶贫领域督查督办力度。督促各乡镇党委、纪委把查处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脱贫攻坚重要任务来抓,对失职失责的党委和纪委“双问责”,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跟进到“最后一公里”。建立健全重点问题线索直查机制,定期梳理评估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对反映集中、性质恶劣的从严从快查办。 (九)进一步加大廉政宣传教育。继续开展以“正气甘南”为主题的系列活动,充分挖掘优秀传统文化和洮州红色革命传统中的廉政思想,深入打造一批廉政文化精品。注重加大对领导干部家庭、家教、家风宣传教育力度,推进形成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通过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精心组织具有临潭特色的各类文艺演出和文化活动,促进社会风气持续好转。 (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督促指导各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巩固“三转”成果,发挥“业务素能建设年”培训学习作用,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素质,聚焦主责主业,找准定位,坚决防止“灯下黑”。 三、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预算批复355.8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04.81万元,公务费30万元,信息网络构建经费6万元,纪检干部培训费15万元。 (二)收入支出执行情况 2018年总收入5868723.62元,比上年增加1838534.2元,增加31%;增加原因主要为人员调入。2018年总支出5852054.36元,比上年增加1550367.52,增加26%,增加原因主要为培训费、廉政文化宣传费、办公设备购置费、交通运行费、视频语音系统。 1、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1)2018年预算人员经费304.81万元,拨入394.88万元,支出394.88万元,增加90.07万元,为新调入人员工资、增资工资、科学发展观奖金;预算公用经费51万元,拨入92万元,支出124.6万元,分别为办公费万59.37元,印刷费15.9万元,水费0.13万元,电费1.57万元,邮电费1万元,差旅费22.9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3.06万元,公务接待费4.3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29万元。 项目人员经费(万元)公用经费(万元) 预算304.8151 收入586.8792 支出585.2124.6 (2)差异原因分析 人员经费增加原因为新调入人员工资、新增资工资及科学发展观奖金;公用经费增加原因为纪检监察干部培训费、廉政文化宣传费、办公设备购置费、案件办理频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收入支出分析 (1)各项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 2018年总收入5868723.62元,其中:纪检监察事务行政运行拨入5,203,557.10元,占总收入的8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拨入465,166.52元,占总收入的8%;其他支出拨入450000元,占总收入的 7%。 (2)各项支出占总支出比 2018年总支出为5,852,054.36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948,812.10元,占总支出的68%;商品和服务支出1,246,065.74元,占总支出的2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65,166.52元,占总支出的8%,其他资本性支出192,010.00元,占总支出的3%。 3、“三公”经费支出执行情况 2018年公务接待费支出43,819.40元,比上年增加8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62,945.28元,比上年增加21%。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2018年年末结转资金66,510.02元,为财政拨款结余。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本年资产合计1,536,461.92元,比上年增加19%。,增加原因为固定资产增加;负债合计82,184.02元,比上年减少159%,减少原因应付职工薪酬减少。 2018年资产构成:流动资产150,002.92元,比上年减少76%,主要原因是银行存款、库存现金、其他应收款减少;固定资产1,386,459.00元,比上年增长29%,主要原因是采购办公设备。负债构成:其他应付款77,899.95元,比上年减少0%,主要原因是当年其他应付账款未变。 四、本年度部门决算等财务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在县财政局的正确领导和业务科室的指导配合下,我委决算工作圆满完成,为做好决算的编审工作,我委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抽调专人,统筹安排。二是做好各科室报销清理核对工作,凡属于本年度的各类支出,都及时做了报销记账工作。三是积极与财政部门和银行对各种往来款项进行核对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调整,避免了跨年度挂账现象发生,为部门决算编审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四是积极参加财政部门召开的“以会代学”形式的财政决算会议为准确上报决算数据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虽然近几年我委部门决算的编报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也存在不少问题亟需解决。所以,还需要加深学习理解,在以后的编报工作中继续努力,为推动纪检监察事业的不断发展尽绵薄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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