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0-18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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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潭县林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说明 一、临潭县林业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林业建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组织实施和依法监督检查。 (二)研究制定全县林业建设工作。拟定林业建设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外合作项目申报。 (三)负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指定造林绿化的中长期规划、重点工程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指导各类公益林建设和商品林的培养,监督管理林业种苗的生产,流通和使用;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止水土流失的工作。 (五)负责全县林业产业发展工作。指导经济林果、森林生态旅游、花卉、野生动物养殖、林产品采集加工等林业产业的建设与管理。 (六)负责全县林地、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及开发利用,承担应有省、州政府批准的项目建设林地征用、占用工作。 (七)负责全县湿地保护管理、自然保护区建设和荒漠化防治工作。制定湿地保护管理规划。负责全县陆生野生植物资源保护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县林业改革工作。拟订全县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指导区乡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九)指导全县森林公安、森林防火和林政稽查工作。 (十)负责全县林业资金和资产管理工作。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林业资金使用;按规定全县审批、核准全县级规划的林业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项目。负责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 (十一)指导全县林业科技服务、教育、宣传和林业系统各类学会的工作。 (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林业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我局包括1个机关行政及2个下属事业单位,本单位编制人数37人(行政6人,事业31人)共有人员70人,其中:在职人员70人(行政16人,事业54人);退休人员29人,有财政供养人员16人.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收支决算情况 ( 一)收入总计9,034.36万元。包括: 财政拨款收9,021.16入万元,占总收入的99.8%,较2017年3055.4万元增加5978.96万元,增加66.18%,年初结转和结余461.28万元,占总收入的0.05%。 (二)支出总计5,861.02万元。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9.31万元,占总支出的0.03%。 2、节能环保支出4,669.16万元,占总支出的79.7% 3、农林水支出1,002.56万元,占总支出的17.1%。 年末结转和结余3,613.14万元,为本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下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236.59万元,占本年支出总计的88 %,较2017年2775.5 万元增加万元,增加47%。其中:基本支出624.4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1.9%。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9.3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03%,较2017年 193.4万元减少4.09万元,减少 0.02 %;农林水支出1,002.5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 17.1%,较2017年925.6万元增加76.96万元,增加7.7%;节能环保支出4,669.1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79.7%,较2017年1646.4万元增加3022.76万元,增加78.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24.4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614.26万元,公用经费支出 10.18万元。 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 3.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 2.3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 1 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用于办公支出3.3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18万元,较上年减少8.22万元,减少30%。其主要原因是相应邮电费、办公费等运行费用有所减少。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当年无政府采购。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国有资产总值为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为万元,固定资产为万元。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全部车辆价值为13万元。 附:临潭县林业局2018决算公开 临潭县林业局 2018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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