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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潭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说明

时间:2019-10-18   作者: 点击数:  

临潭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8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说明

一、单位情况

临潭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的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

县人大常委会设办公室、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民族侨务委员会,农牧环保工作委员会一办六委,均为正科级建制。

1.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负责常委会与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和上下级人大的工作联系及机关各部门的协调工作;负责研究和提出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了解收集常委会主要工作部署的贯彻情况;负责县人代会、常委会议、主任会议、党组会议和以常委会名义召开的其他会议的筹备、组织、安排服务工作;负责文秘、收发、档案、保密等工作;组织有关综合性文件、报告的起草文印等工作;受理和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催办信访案件;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机关日常人事、劳资工作;负责完成省、州人大常委会交办的相关工作任务。负责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后勤服务工作

2.民族侨务工作委员会

负责与本级政府所属民族、法制等部门和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承办常委会对民族、法制工作负责调查、核实县人大常委会受理人民群众对本级政府所属民族事务部门和法院、检察院及其机关工作人员的申诉、控告和质询,提出处理意见;负责调查了解本级政府所属民族法制事务部门和法院、检察院对县人代会、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决定、审议意见的贯彻执行情况,向常委会提出报告;负责与本委工作相关的代表的联系,监督县“一府两院”有关部门办理代表在县人代会上提出的相关的议案、意见、建议;

3.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

负责与本级政府及所属的工交、财贸、计划、金融、农业、畜牧、林业、水利、乡镇企业、土地、环保资源保护等各部门的工作联系;承担常委会对有关财政经济、负责做好计划、财政预算、决算审批的各项工作;负责调查、核实县人大常委会受理的人民群众对县政府所属财政经济、农牧、环保部门工作人员的申诉、控告和质询,提出处理意见;负责与本委工作相关的代表的联系,督促县“一府两院”有关部门办理代表在县人代会议上提出的相关议案、意见、建议;承办县人代会、常委会议、主任会议和省人大财政经济等工作委员会、州人大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交办的有关工作。

4.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

负责与本级政府及所属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等部门的联系;开展教科文卫工作的调查研究并向常委会提出报告;起草有关决议、决定、审议意见,为常委会讨论决定有关教科文卫工作方面的事项提供情况依据;负责调查、核实县人大常委会受理的人民群众对县政府所属教科文卫部门和工作人员的申诉、控告和质询,提出处理意见;负责调查了解县政府及所属教科文卫部门对县人代会、常委会有关决议、决定、审议意见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与本委工作相关代表的联系,督办县“一府两院”有关部门办理代表在线人代会上提出的议案、意见、建议;承办县人代会、常委会、主任会议和省州人大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5.代表工作委员会

负责与本级政府所属局、委、办和省州人大、各乡镇人大代表工作机构的联系;联系我县的省州县人大代表,为代表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提供服务;办理常委会审议有关代表工作事项和人事任免事项的具体工作;负责监督、办理代表议案、意见和建议;办理常委会组织代表开展代表视察、调查、评议“一府两院”工作人员的有关工作;办理县换届选举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和县人大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交办的候选代表、罢免代表资格和代表变动的有关工作,草拟有关代表工作方面的决议、决定、审议意见草案;负责调查、核实县人大常委会受理对人大代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申诉、控告和质询,提出处理意见;负责调查了解县政府及所属部门、法院、检察院对县人代会、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

6、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

负责与本级政府所属公安、司法等部门和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承办常委会对司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监督检查的组织安排部署和实施工作;负责常委会制度执法检查安排和总结;开展司法方面的调查研究,并向常委会提出报告;草拟有关司法、民族、法制工作方面的决议、决定、审议意见草案;

7、农牧环保工作委员会

承担常委会对有关农牧、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监督检查的组织工作;对全县经济运行情况进行调查研究,草拟有关财政经济、农牧、环保工作方面的决议、决定、审议意见等;承办县人代会、常委会议、主任会议和省人大农牧环保委等工作委员会、州人大农牧环保工作委员会交办的有关工作。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加强经济工作监督听取并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7年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了2018年县政府部门预算编制情况的报告和2018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和《关于政府债券安排情况的报告》、《关于2018年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加强民生工作监督。组织县、乡人大代表对全县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工作进行集中视察,对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所提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等进行专题调研,听取并审议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转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整改落实。加强人大信访工作监督。认真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切实做好信访件的登记、分类、转办、交办和督办。一年来,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30余件(次)。对有些重点信访件,跟踪督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

另外,积极配合省、州人大常委会完成对我县脱贫攻坚、有关法律法规贯彻实施等方面开展的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等工作任务。圆满完成了州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临潭代表团的服务工作。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增强机关拒腐防控能力。

一年来,我们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强化监督,持续提升机关党风廉政建设。

县人大机关党支部以抓好廉政建设、优化工作环境和转变工作作风为重点,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工作措施。重点加强党性党风教育,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坚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和管理。

强化管理,切实规范机关公务接待工作。继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相关制度精神,牢固树立厉行节约、勤俭干事的思想,严格执行有关财务规定,切实做好财务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公务接待有关规定,规范各类接待工作,继续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等一般性经费支出,把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作为深化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完善制度、强化措施、加强监管,努力建设节约型、廉洁型机关。

强化警示,继续加强机关廉政警示教育。结合常委会议题,县人大机关党支部开展了党章、宪法、监督法等法律知识学习,组织集中观看《大火种》、《邓小平登黄山》、《焦裕禄》等主旋律宣传影片和反腐倡廉教育片,重温入党誓词,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和自警自律意识。

总结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工作,我们感到在机关党建、综合协调、后勤保障、服务管理和创新提升等方面还存在差距和不足。对于存在的这些差距和不足,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改进。

2019年,我们将在县委和县人大常委会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凝聚力量,与时俱进,积极作为,推进新形势下人大常委会机关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预算批复615.8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13.89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02万元。

(二)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2018年总收入827.46万元,比上年增加129.7万元,增加18.59 %;增加原因主要为2018年省级人大基层补助经费增加80万元; 2018年总支出819.69万元,比上年增加1.69%,增加原因主要为2018年省级人大补助经费增加

 

1.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2018年预算拨入人员经费513.89万元,支出513.89万元,决算拨入562.01万元,支出553.45万元;预算日常公用经费(公用经费、人大会议经费、代表活动经费)102万元,决算拨入262万元(含省级人大补助经费160万元),决算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66.24万元分别为办公费169.37万元(其中支付2018年省级人大补助王旗镇,城关镇,古战乡,新城镇共计157万元)、印刷费4.88万元,水费0.23万元,电费3.61万元,邮电费0.47万元、差旅费17.50万元、会议费22.08万元,代表培训费15.44万元、公务接待费11.54万元,公务车运行费14.7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6.38万元。决算人员经费拨入

项目

人员经费

日常公用经费

预算

513.89

102

决算

562.01

 262

支出

553.45

266.24

2.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1)各项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

2018总收入827.46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拨入412.89万元,占总收入的49.9%,其他收入(上级部门拨款)3.44万元,占总收入的0.42%;人大会议经费拨入25万元,占总收入的3.02%;代表工作10万元,占总收入的1.2%;他人大事务收入(省级补助)160万元,占总收入的19.34%;行政单位离退休拨入216.12万元,占总收入的26.12%

1:各项收入占总收入比重

2)各项支出占总支出比重

2018年总支出为819.6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10.46万元,占总支出的37.88%;商品和服务支出259.86万元,占总支出的31.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2.99万元,占总支出的29.64%,其他资本性支出6.38万元,占总支出的0.78%

2:各项支出占总支出比重

3.重点经济分类支出执行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公务接待费支出11.54万元,接待次数1201200人。比上年减少5.33%;其减少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接待支出的费用保持在规定范围内。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4.74万元,比上年减少52.79%。减少的原因是车辆维修费用相应减少。

 

  1. 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2018年末结转公务经费31.57元,结转补发人员工资8.57合计40.14万元。

    四、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一)资产负债结构情况

    2018年资产构成:流动资产144.99万元,比上年增加11.13%,主要原因是银行存款结余比上年增加了,2018年负债构成:流动负债104.86万元,比上年增加6.88%,原因为当年其他应付款增加。

    五、本年度部门决算等财务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在县财政局的正确领导和业务科室的指导配合下,我单位决算工作圆满完成,为做好决算的编审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抽调专人,统筹安排。二是做好各科室报销清理核对工作,凡属于本年度的各类支出,都及时做了报销记账工作。三是积极与财政部门和银行对各种往来款项进行核对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调整,避免了跨年度挂账现象发生,为部门决算编审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四是积极参加财政部门召开的财政决算会议,为准确上报决算数据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虽然近几年我单位部门决算的编报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也存在不少问题急需解决。所以,还需要加深学习理解,在以后的编报工作中继续努力。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当年政府采购17.48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81231日,我单位国有资产总值为296.3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为144.99万元,固定资产为151.34万元。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全部车辆价值为98.66万元。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 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直属上级部门拨付资金。

()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管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所属行政单位实行归口管理的离退休经费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九、评价结论与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从今年预算情况来看,预算资金覆盖各个需求方面,“三公”经费预算没有超过上年预算安排,2018年预算资金能保障单位正常运转需要,分配办法科学,考虑的因素必要合理,分配的结果合理,能基本保证人员经费支出和单位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二)绩效分析

从整体情况来看,我单位严格按照年初预算进行部门整体支出。在支出过程中,能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三公经费”明显下降。所有项目都详细制定了方案,严格按方案组织实施,并加强了监督。实行了先有预算、后有执行、“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新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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