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0-18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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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潭县统计局2018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实行统计监督。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组织实施全县的国民经济核算工作,负责核算全县和各镇地区生产总值。
(三)拟订全县统计工作规定,组织实施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组织实施对县级部门、各镇政府的统计监审和对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监审,依法查处重大统计违法行为。
(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县情县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普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县情县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运输邮电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和环境及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社会福利业、娱乐业以及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金融、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实施基本单位、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人口、劳动力、新兴产业、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等基本状况的统计调查和反映社情民意的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环境保护、对外贸易、对外经济、财政、税收、就业、妇女儿童、基本单位登记注册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七)组织实施全面小康监测、科学发展评价考核监测等统计方面的工作。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
(八)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拟订各镇、各部门统计数据库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全县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九)按照规定的权限和责任,建立、健全全县统计网络体系;加强全县统计队 伍建设和基层统计业务能力建设;组织全县统计人员教育、培训、考核工作。
(十)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情况及人员情况
本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属国家行政机关,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独立编制机构数1个,独立核算机构1个,单位行政编6个,其中工勤编制1人,行政人员在职8人;事业编制9个,事业人员在职6人;离退休8人。
三.临潭县统计局2018年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收支情况
统计局本年度实际收到的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244.86万元,其他收入10万元,本年收入共计254.86万元。上年结转18.62万元,财政部门拨款对帐单244.86万元,核对无误。
(二)2018年部门支出决算明细分析
统计局本年度实际支出为261.95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0.06万元 ,占总支出的84.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89万元,占总支出的15.99%。
四、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44.86万元,占本年支出总计的93.48%。较2017年减少4.3万元,同比减少1.73%。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9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2.89%;较2017年减少5.52万元,同比减少2.6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8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7.1%,较2017年增加1.22万元,同比增加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4.8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4.86,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92.96万元,公用经费支出51.9万元。
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3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4.65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0.72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87万元,比预算减少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为3.67万元,比预计减少0.98万元,公务接待费决算支出为0.2万元,比预计减少0.52万元,本年共接待州局检查工作人员3次共计15人,出国人员0人0次。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9万元,较上年增加2.14万元,同比增长2.68%。主要原因是相应会议费、劳务费等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本单位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当年采购货物及服务费用共计32759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国有资产总值为63.6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为11.53万元,固定资产为52.15万元。共有车辆一辆,为公务用车,全部车辆价值为46.15万元。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直属上级部门拨付资金。
(三)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管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所属行政单位实行归口管理的离退休经费方面的支出。
(六)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临潭县统计局
2018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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