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0-20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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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潭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临潭县国土资源局概况 一、临潭县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能及2017年重点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是承担保护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职责,提出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计划和措施。二是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和市场秩序的职责。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规范和监督管理地价、矿业权市场和中介组织,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三是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职责。编制土地利用、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矿产资源、地质 勘查、地质环境、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保护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四是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承担土地登记管理,提供查询服务组织承办和调查处理重大权属纠纷。五是承担提供土地利用各类数据的职责。拟订地籍管理办法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土地资源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开展土地专项调查,地籍调查、登记和土地分等定级工作,负责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等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承担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的处置工作。六是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编制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管理矿业权的审核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承担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组织实施地质调查评价、矿产资源勘查,管理地质资料、地质勘查成果,统一管理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勘查工作。七是承担地质环境保护职责。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和污染;八是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职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拟订应急预案,参与应急救援。九是承担测绘、地理信息行政管理职责。制定测绘管理措施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测绘行政管理,保护管理测量标志和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十是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和测绘行政职能工作;拟订不动产确权、登记的地方性法规;会同有关部门调处重大不动产权属争议;负责全县不动产权利证书的监管;拟订地籍管理办法;拟订土地调查、监测、统计的技术规范、标准和全县土地调查、监测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土地统计监测数据分析和测绘行政管理职能工作;组织指导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负责各类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归档和社会查询服务。十一是承办临潭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临潭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完成了土地项目复垦、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以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2、加强矿山及土地卫片执法巡查,确保矿产资源合理开采和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 3、规范全县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确保地理测绘及不动产登记工作有序开展。 二、临潭县国土资源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潭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临潭县国土资源局。 (二)临潭县国土资源局人员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7年共有编制62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54人。年末实有在职人数61人。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4人。 临潭县国土资源局局机关设 9个内设机构,即:不动产登记管理中心、地理信息测绘局、土地储备中心、执法监察大队、地质环境监测站、城关国土所、新城国土所、店子国土所、冶力关国土所。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潭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2280.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236.86万元,占总收入98.07%,其他收入43.91万元,占总收入1.93%,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321.17万元,比上年增加137.67% ,主要原因是土地整治和土地治理项目增加110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潭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总支出1700.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2.7万元,占总支出的31.92%,项目支出1102万元,占总支出的64.81%。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国土资源局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98.41万元。主要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16.6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34%;办公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81.7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6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专项经费支出1102万元,比上年增加1065.1万元,主要原因是当年支出土地治理专项资金8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潭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85.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5.5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2.26%;项目支出8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7.7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85.52 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8%;国土资源事务支出1359.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11%。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潭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为3.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07万元, 完成预算数的87.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数为3.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07万元,完成预算数的87.71%。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12.29%,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 五、相关口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潭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1.95万元,与上年55.8对比增加了16.15万元,增长28.94%,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7.23万元、印刷费、劳务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万元、委托业务费万元共41.33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3.0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0.32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临潭县国土资源局资产总额3148.3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064.68万元,固定资产83.71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临潭县国土资源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32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临潭县国土资源局没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直属上级部门拨付资金。 (三)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管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所属行政单位实行归口管理的离退休经费方面的支出。 (六)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五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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