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0-18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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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概况(主要职责) 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制定并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负责本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二、部门决算构成情况 2017年度部门决算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年末现有在职人员60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在职20人;事业编制36人,在职40人。离退休10人。为全额财政拨款单位。 三、2017年度部门决算收支决算情况 (一)收入总计694.54万元。包括: 财政拨款收入694.45万元,占总收入的99.99%,较2016年1096.7万元减少402.25万元,减少36.68%, 年初结转和结余1.99万元,占总收入的0.01%。 (二)支出总计671.8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4.61万元,占总支出的82.56%。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46万元,占总支出的15.56%。 3、农林水支出9.53万元,占总支出的1.4%。 4、城乡社区支出3.20万元,占总支出的0.48%。 年末结转和结余24.74万元,为本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下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71.80万元,占本年支出总计的100%,较2016年1096.7万元减少424.9万元,减少38.74%。其中:基本支出671.8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00%;。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4.6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79.86%,较2016年593.58万元减少38.97万元,减少6.5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4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7.57%,较2016年60.97万元增加43.49万元,增长71.33%;农林水支出9.5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6%,较2016年61.15万元减少51.62万元,减少84.42%;城乡社区支出3.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54%,较2016年380万元减少376.8万元,减少99.1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71.8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606.97万元,公用经费支出64.82万元。 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4.2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0.2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05万元,比预算减少0.3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05万元,比预算减少0.35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71.80万元,较上年593.58万元增加78.22万元,增加13.18%。其主要原因是相应人员经费办公费用等运行费用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当年有政府采购。采购金额为16.55万元,主要购买办公家具、电脑等。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我单位国有资产总值为371.5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为230.02万元,固定资产为141.54万元。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全部车辆价值为32万元。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直属上级部门拨付资金。 (三)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管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所属行政单位实行归口管理的离退休经费方面的支出。 (六)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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